概述:岳阳市应急管理局伴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运而生,于2019年3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新成立的岳阳市应急管理局整合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全部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全部职责,以及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5个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外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是全市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主管部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牵头部门,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的组织部门。
基本信息栏:
中文名:岳阳市应急管理局
区号:0730
所属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邮编:4140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岳阳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粮食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岳阳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三)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协助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群众性防灾减灾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四)火灾防治管理科
组织拟订消防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五)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九)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情报告、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十一)行政审批科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组织开展现场勘验、调研论证、评估评审,承担审查、审批、送达、信息统计等有关工作。
(十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三)规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十四)人事和宣传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政治部。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人事和宣传教育科承担。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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