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事项类别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
法律依据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
受理机构 |
岳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决定机构 |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办理条件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办理需具备如下条件: 1、内容符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2、县级以上单位(不含县级,以下同),申请创办报纸形式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是县级以上企业; 3、不得使用“XX报”或“XX刊”、“XX杂志”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称; 4、发行范围和经费来源符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5、承印单位具备出版物印刷资格。 |
申请材料 |
办理内部资性出版物应提交以下材料: 1、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名称、内容及编辑部地址、印数、发放范围; 2、主办单位及必要的上级主管单位的主要意见; 3、资金来源及数量; 4、承印单位; 5、含有宗教内容的,还须提交宗教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意见; 6、申请单位为社会团体的,还须提交社团登记证明。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决定→办证 |
办理期限 |
30天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监督检查 |
纪检监察室:8236127 |
咨询渠道 |
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8233331 |
责任追究 |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 |
联系电话 |
8233331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夏8:00-12:00,15:00-18:00 ;冬8:00-12:00,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大道岳阳市国土资源科技信息大楼401室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