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地址:岳阳市财政局106室(会计科) 电话:0730-8850163 |
事项名称 |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
简要办事程序 |
申请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财政部门领取《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表》填写,与需提交的材料一同报送→财政部门核准→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
申报材料 |
1、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
审批条件 |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第三十六条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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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财政局 会计 代理记账 机构 执业资格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