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标准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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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从何时起开始实施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湘价电[2012]107号),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自2012年7月1日用电量(8月抄见电量)起开始实施。

2、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电价标准是多少

1)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2)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3)第三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

3、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免费电量是多少

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后,我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免费电量是10千瓦时。

4、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执行什么电价标准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纳入第一档分档电量,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准电价标准。

5、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是如何进行冲抵的

我们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名单、数量,统一印制了《低保户(五保户)电力优惠卡》,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到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手中。优惠卡作为兑现低保户电力优惠政策的凭据,凭卡可一次性在各营业网点兑换免费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