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征管和科技发展科 地址: 金鹗中路8号 电话:8222051 |
事项名称 |
企业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
简要办事程序 |
到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税务分局(税源管理科)调查审核—县(市)区局审核---市局审核---省局审批---印刷厂印制 |
申报材料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印制发票申请审批表》 《票据印制申请(通知)书》 物价局收费文件以及票样 |
审批条件 |
在固定生产经营场、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需要。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5条 |
承诺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按照省物价局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印制工本费。 |
收费依据 |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地税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1]200号) |
关键词 |
单位名称 发票印制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