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
岳阳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址:岳阳市炮台山路67号 电话:0730-8251606 |
事项名称 |
台港澳人员来岳就业审批制度 |
简要办事程序 |
1、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台港澳人员来岳就业申报材料; 2、经办人员受理申请材料; 3、职业介绍部部长复审;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与监察科审核;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副局长审批; 6、信息存档与发证。 |
申报材料 |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 2、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 3、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4、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 5、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审批条件 |
1、用人单位聘请的台港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年满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2、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依据 |
1、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说明 |
40-100元/人 |
收费依据 |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 (湘价服[2008]38号) |
关键词 |
台港澳 就业 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