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07-02

岳阳市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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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部分省示范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将招收少量非全日制中职生。欢迎具有初中毕业学力、年龄60周岁以下城乡居民报名,由招生院校预录后,报我局审核录取。

未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录取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新生。

 二、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

全市划分为市直(含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云溪区、君山区、六县市(汨罗市含屈原管理区)等9个招生区域。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所在区域内的职业院校,与普通高中一同填报中职志愿,中职志愿数额由各区域确定,志愿经签字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跨区域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直接到各中职招生院校报名申请入学,由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确定的办法预录。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所在区域内的职业院校志愿,也可跨区域申报一所职业院校志愿;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只可申报一所职业院校志愿。

2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填报了区域内职业院校志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区域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区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将录取名单报市中职招生办。

第二批次:录取跨区域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各职业院校将预录名单报市中职招生办。市中职招生办对预录名单进行审核,剔除已在第一批次录取了的学生,确认录取名单。

3录取通知书

经市中职招生办审核录取的学生,由各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市中职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作为新生注册的依据。

 三、学籍管理

 1.各中职招生院校新生录取信息须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已录职业院校,否则,无法办理学籍注册登记。如学生需要转学,应至少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四、优惠政策

 依照《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管理办法(暂行)》条例要求,各类职业院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已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注册,符合各项相关优惠政策要求的学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对已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给予优先录取,对因家庭贫困无法继续升学的,实施职业教育阳光工程,除根据政策享受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资助外,我市职业学校将视学生家庭情况给予其它必要资助。

 五、招生纪律

 1、严禁招生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

2、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

3、严禁招生学校向生源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生源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经费、实物。

4、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5、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6、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开展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未毕业学生,举办普高班或擅自开办国控专业,以虚假注册、双重注册学籍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资助专项资金等行为。

全市中职招生咨询电话:8805628,监督电话:8805556。 

2018年岳阳市职业院校招生专业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