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是岳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和岳阳市人民政府。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主要职能,遵循“校企校校联合,学工学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专业技能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本部设有初等教育系、学前教育系、艺术系、旅游航空系、国际经济贸易系、工程技术系、通信系、公共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等10个教学系部;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3个教辅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财务处等15个处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学院下设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附属小学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两个独立核算单位。附属小学的主要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附属幼儿园的主要职责是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第二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岳阳市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现将我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公开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6942.95万元,比2015年度收入17476.52万元,减少533.57万元,降低3.05%,为中央财政项目基建拨款减少、事业收入增加所致。
本年支出总计16946.73万元,比2015年度支出17469.25万元,减少522.52万元,降低2.99%。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8.51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4.74万元。
详见《2016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6942.9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154.45万元,占总收入54.03%;事业收入7675.59万元,占总收入45.30%;其他收入112.91万元,占总收入0.67%。
详见《2016年度市直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总计1694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2.10万元,占总支出60.44%;项目支出6704.63万元,占总支出39.56%。
详见《2016年度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54.42万元,比2015年度收入11561.97万元,减少2407.55万元,降低20.82%,主要为中央财政项目基建拨款减少所致。
本年支出总计9158.23万元,比2015年度支出11554.74万元,减少2396.51万元,降低20.74%。
2016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8.47万元,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4.66万元。
详见《2016年度市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58.23万元,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54.74万元,减少2396.51万元,降低20.74%,因为中央财政项目基建拨款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5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3.60万元,占总支出26.79%;项目支出6704.63万元,占总支出73.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158.2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详见《2016年度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3.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7.98万元,占总支出62.68%;商品和服务支出439.71万元,占总支出17.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6.02万元,占比18.99%;其他资本性支出9.89万元,占比0.41%。
详见《2016年度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0.8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29万元减少48.11万元,降低幅度3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3万元,比预算数33万元减少30.27万元,为学院本部年初安排出国学术交流经费因各种原因未成行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51万元减少16.3万元,降低31.96%,是由于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公务接待费支出43.4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5万元减少1.54万元,降低3.42%,是由于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0.89万元,比2015年年决算数82.70万元减少1.71万元,降低幅度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3万元,比2015年年决算数2.19万元增加0.54万元,为学院附属小学因出国学术交流而发生的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7.60万元减少2.90万元,降低7.71%,是由于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公务接待费支出43.4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2.91万元增加0.55万元,为学院附属小学接待任务略有增加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0.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3万元,为学院附属小学安排教师带队学生赴加拿大、韩国进行学术交流,共2组,带队教师2人,学生31人;公务用车2016年无购置数,年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3.46万元,公务接待共1005批7675人次.
详见《2016年度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关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学院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6万元,实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万元,完成率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为学校教职工上下班车,另1辆为食堂生活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根据学院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预算数减少48.11万元,比2015年降低2.19%。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占总支出60.4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39.56%。学院2016年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财务、“三公经费”、资产采购、工程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4.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 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高职专业随地方市场调整的需要,优化专业结构。教师教育专业集群高分获得湖南省高职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立项。学院大力推进课程建设优化发展。
5.坚持育人为本,深化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2016届毕业生参加全省高职院校毕业设计抽查合格率100%;组织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多项荣誉;全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100%。
6. 抓好技能竞赛,做实基地建设,校企合作走向规范。2016年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9项省级奖励、2项国家级奖励,在全省高职院校中位居第一。
7.招生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16年共招收新生3940人,圆满完成了学院年初下达的招生任务。三年高职新生报到率达到95.1%,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生源质量明显提高,高职专科批录取分数线,文史类406分、理工类374分、职高对口类571分,在全省73所高职、高专院校中分别排在第三、第六和第一名,居全省领先水平。
8.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2016年学院新增银行借款4700万元,用于置换社会融资和支付债务利息,同时保障了学院正常运转和新校园建设所需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