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政府办2017-08-04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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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市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政府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受理并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3.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公文、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市人民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度督查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5.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7.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8.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9.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政府办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政府办本级及所属归口管理单位,具体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民宗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1个(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单位7个(市移民局、市政务中心、12345热线办、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洞庭湖博物馆)、临时机构2个(征收安置办、项目办)。

第二部分  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为7263.8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了3.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54.36万元,其他收入509.50万元。

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为7331.36万元,与上年比较下降了2.9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2.8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7.87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43.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0万元以及其他支出186.04万元。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数为986.16万元,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数决算数为918.65万元。

二、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7263.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6754.36万元,占比92.99%;其他收入为509.50万元,占比7.01%。

包括临时性项目及上级拨款555.37万元:新华丝路项目开展经费(湖南日报岳阳记者站)拨款收入100.00万元,热线运行维护经费(12345热线)拨款收入308.5万元, “汨罗3.19”爆燃事故调查组工作经费(应急办)拨款收入44万元, 2016年市直预算单位工资提标缺口资金拨款收入102.87万元。

三、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决算数为733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948.40万元,占比 53.86%;项目支出3382.96万元,占比46.14% 。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62.84万元,占比89.51%;公共安全支出105.00万元,占比1.43%;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比0.2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00万元,占比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1万元,占比1.88%;城乡社区支出167.87万元,占比2.29%;商业服务业支出43.00万元,占比0.5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0万元,占比0.14%以及其他支出186.04万元,占比2.54%。

四、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6754.36万元,与上年比较下降0.7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6847.01万元,与上年比较下降7.77%。

五、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7.01万元,与上年比较下降6.54%。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684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4.54万元,占比91.49%;公共安全支出105.00万元,占比1.53%;科学技术支出15.00万元,占比0.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00万元,占比1.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1万元,占比2.01%;城乡社区支出167.87万元,占比2.45%;商业服务业支出43.00万元,占比0.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0万元,占比0.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较,一般公共服务增加352.50万元,主要用于汨罗319事故调查工作经费、热线办热线维护经费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1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华丝路项目开展经费;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2.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提标等。

六、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76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4.75万元,占比96.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1万元,占比3.66%。

七、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369.62万元,与预算数相比较下降36.86%;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39.67%。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实行车改等;

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12.27万元,与预算数相比下降38.65%,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6.14%,参加省级及市级组团出国(境)考察4人次,与上年人次持平,增加费用0.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58万元),与预算数相比下降39.82%,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53.13%,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减少车辆购置经费23.28万元,二是实行公务车辆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为164.78万元,与预算数相比下降32.86%,与上年决算数相比下降13.41%,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为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为4人;公务用车保有量(辆)为56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为150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为20598人次.

八、关于岳阳市政府办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9万元,比2015 年减少276.81万元,降低68.84%。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单列或者划转:研究室、法制办、无委、爱卫办等机构单列或者划转至其他单位;二是严控三公经费;三是实行车改,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78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6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根据市政府办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管理得到有效提升。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方面。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按照市委编办核定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编制数要求,实际在职人员数控制在编制人数范围内;因从2014年10月起,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加上全年正常晋级晋档人员较多,导致单位整体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按照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项目执行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单位合理控制成本,比预期支出有所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得当,总体较上年减幅明显。

2、预算管理方面。市政府办按照2016年初制定的单位预算方案,无论是在资金、项目还是在支出模式、支出结构上,都严格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预算的目标。市政府办党组十分重视单位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全年,在办党组的领导下,多次召开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会,对一定时段的每一个项目及具体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及部署,工作小组的每一位成员都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项目实施方面,

在办党组的高度重视及正确领导下,工作小组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保证了各个项目按时按量的完成:办公大楼正常运转,机关大院正常运行,大院物业反映良好,大院安保安全有保障,办公大楼整体维护及时,热线办整体搬迁项目顺利完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 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 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政策宣传、优抚安置、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抚恤(款):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四)退役安置(款):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五)社会福利(款)  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儿童福利(项)  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   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殡葬(项)   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七)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以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八、“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政府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