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的通知》(岳财预〔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职能职责
岳阳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审计工作的正处级机构,主要负有以下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审计工作方针、原则,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强化计算机辅助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及其它资金运用情况的绩效审计。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审计查处的问题和落实审计决定,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
(十二)组织审计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岳办发[2015]10号文件、岳编办通[2011]200号、 岳编办通[2011]259号、 岳编办通[2014]150号、 岳编办通[2014]38号、岳编办通[2011]215号文件规定,市审计局设18个内设机构,无下属单位。行政编制65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5名。我局年末实有人数111人,其中在职76人,离休1人,退休34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也不存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1427.5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27.58万元。比上年收入预算1467.89万元增加了40.31万元,增加2.75%。
(二)支出预算
2017年支出预算1427.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1.0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1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50万元。对比2016年支出预算,工资福利支出上升28.81%,为调标后工资和津补贴的全年预算数;一般商品服务支出上升18.38%,根据人平标准据实测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下降68%,因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划入养老保险统筹,不再下单位核算;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0万元,因我局2017年省审计厅专项审计项目增多,由省厅保障部分专项审计经费,故预算拨款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27.5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77.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50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省厅以及市本级审计项目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保障我局“稳增长”、医保资金、保障房等专项审计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0.5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我局公用支出严格按照在职职工人数,依据公用经费标准据实核算,合理规划,统筹安排。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3.45万元增加了11.6%,主要是因为办公用房开支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同比2016年,“三公”经费下降36%。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6.25%,我局进一步加强接待费管理,在遵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基础上,就我局公务接待审批环节、地点、标准等事宜,再次印发了《岳阳市审计局内部管理办法》,更加详尽地予以明确、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运行维护费下降51.61%、其他交通费用下降85.71%,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局车辆保有数从11台减少至4台,公车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同时,我局将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及宴请,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强化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