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公安局2017-02-0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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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岳阳市公安局主要担负防治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管理户政、国际、入境出境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等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纪委;下设警官培训中心、交通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等13个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有岳阳楼分局、云溪分局、君山分局、白石岭分局。警官培训中心、交通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所属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戒毒所和收教所及派出机构均属于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其余内设、直属机构纳入市公安局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局机关及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除白石岭属于开发区财政局)全部纳入2017年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及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除白石岭属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各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15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577.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4001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6105.02,增长23.96%,主要原因一是警衔工资提标使工资总额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提高,二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纳入了预算,三是我局2016年招录了一批新干警,人数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15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272.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6.3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8.25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6105.02,增长23.96%,主要原因一是警衔工资提标,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提高,二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纳入了预算,三是我局2016年招录了一批新干警,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157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223.6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354.79万元,为我局为完成公安业务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公安业务专项支出7310.95万元,主要用于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拘留收教场所管理453.84万元,主要用于拘留人员伙食及医疗费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局局机关及警官培训中心、交通警察支队、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戒毒所、收教所、岳阳楼分局、云溪分局、君山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16.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07.75万元,上升16.25%。原因一是2016年我局公开招录了一批干警;二是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增加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44.1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13.99万元,降低33.11%。其中,公务接待费22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12.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120.3万元,降低35.16%。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接待费管理。主要措施是我局印发了《岳阳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及《岳阳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就我局公务接待负责单位、地点、标准等事宜作出详尽地予以明确规定并贯彻执行;其二,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为6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5万元,降低65.71%;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为1352.31万元,比上年减少578.69万元,降低29.97%。原因是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随之降低;其三,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参加中央和省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岳阳市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6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81.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见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017年度公安局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