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岳阳市司法局2017-02-07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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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法履行对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的管理教育及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所内设7个科室,4个常规矫治大队、康复教育大队、医疗戒护大队、警戒护卫大队、回归适应大队,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政工科、行政生产科、监察室、办公室、教育科、管理科、生卫科。

无所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为本单位预算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09.3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709.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09.3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2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09.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68.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40.86万元,是指我所为完成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生的支出,是指用于强戒人员生活、教育、医疗、管理等专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8.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9万元,上升27%。原因是2017年警衔及工资调标,增加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法履行对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的管理教育及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所内设7个科室,4个常规矫治大队、康复教育大队、医疗戒护大队、警戒护卫大队、回归适应大队,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政工科、行政生产科、监察室、办公室、教育科、管理科、生卫科。

无所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为本单位预算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09.3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709.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709.3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2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09.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68.4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40.86万元,是指我所为完成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发生的支出,是指用于强戒人员生活、教育、医疗、管理等专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8.4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9万元,上升27%。原因是2017年警衔及工资调标,增加了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见岳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