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岳阳市人社局2017-02-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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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  人员来(回)岳工作或定居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单位。现有23个内设科室(含机关党委、工会),下设7个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就业局、社保处、医保处、工保处、仲裁院、监察支队)、13个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试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市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创业服务和培训指导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医疗保险监督检查中心、长炼医保分中心、巴陵医保分中心、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事故预防勘察中心、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处)。其中市就业局、市社保处、市医保处、市工保处、市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创培训中心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其他都不是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全部到主管部门统一编制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数585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12.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96万元,上年结转46万元。比2016年(2016年收入为5209万元)部门预算收入增加了645.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工资调标和养老保险缴费、新增预算编制单位2个。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85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0.0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84.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423.92万元(社会保险目标管理工作经费),其他支出6万元(“巴陵友谊奖”及外国专家圣诞招待会经费)。比2016年(2016年支出为5209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增加了645.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工资调标和养老保险缴费、新增预算编制单位2个。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424.28万元,主要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工作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423.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考录、军转安置、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计算机和职称考试、两栋办公楼运行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经费等。

(三)其他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巴陵友谊奖”及外国专家圣诞招待会。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14.7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我局公用支出严格按照在职职工人数,依据公用经费标准据实核算,合理规划,统筹安排。比上年增加了126.92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787.85万元),主要是新增了人员和预算编制单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4.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5.41万元,降低25.07%。其中公务接待费316.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1.63元,其他交通费0.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公务接待预算比上年减少14.5万元,降低4.38%。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其二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我局本着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修理前报办公室并填写修理审批单,并到定点机构进行修理;节假日和不使用时车辆一律停放到局办公楼。其三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4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8.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2月27日

附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1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15、“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人社局2017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