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信访局2016年预算公开

来源:市信访局2016-01-2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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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市内外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通畅;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市委、市政府了解民情、调处矛盾纠纷和重大信访问题制定有关方针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

2.承办、督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及上级领导批转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部门和下级信访机关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3.协调处理跨县市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人民群众赴京、赴省、到市上访和异常上访,协助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4.办理市本级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指导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5.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的经验;组织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高信访干部素质,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 负责全市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的查找、接受、稳控、送返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调度和执行。

8. 负责建立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全国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受理网上信访,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在网上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9.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信访局本级,包含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一科、接访二科、办信科、协调督查科、复查复核科、群众工作科、网络信访科,以及两个驻外机构:市驻长沙信访维稳工作站、市信访局驻京维稳科(承担驻京维稳劝返工作职责)。收入组成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以及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26.9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收入726.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2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2.6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05万元。项目支出475.00万元,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325.0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5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6.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51.9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75.0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5.00万元,包括信访办租金及联络工作经费支出,接访劝返工作经费支出,联席会议工作经费支出,驻长办租金及工作经费支出,驻京办工作经费支出等;信访事务支出150.00万元,具体为信访接待楼改造欠款支出1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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