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部门收支概括
1、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6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07万元。
2、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为68.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9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68.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68.07万元,是为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包括用于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03万元,是保障我中心正常履行职责而发生的支出。仅:法律援助专项经费12.0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