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预算:2015年收入预算234.86万元,其中:经费拔款14.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2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支出预算 234.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9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5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68.47万元(其中:非税收入征收成本44万元,公证业务专项124.4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17.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5万元,其它交通工具购置 0万元,其它交通费用 0 万元。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