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系岳阳市司法局直属二级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对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2014年,我处认真贯彻落实财经法规,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制落实体系,现将我处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度收入总计33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32.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2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74 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74万元,系保障我处公证业务开展正常运转各项支出。包括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36.49万元,是我处为进一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公证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公证文建设,而进行公证档案室建设、诺特瑞公证软件及配套设施购置、公证宣传、公证当事人休息室的建设、公证员职业培训及年检注册、公证制服购置等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印刷费、软件购置、电脑设备及服务器购置、公证员职业培训及年检注册、档案柜购置等方面。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34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 10.14万元,系减少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油耗所致。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 9.52 万元,比预算减少 7.96万元,降低 45 %,公务接待共80批 1150人次,增减原因为:上级调研、会议、业务交流等公务接待事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2万元,比预算减少1.68万元,是由于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油耗及维修等费用。 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