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能职责
我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如下: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区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和彩票资金等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市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申报地方税收减免的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市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评审管理,负责市本级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会计函授有关工作。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3457.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441.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16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9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2.79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68.29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579.01万元,是我局为完成全市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市直部门预决算编制、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农村税费改革、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财税法律法规宣传、全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19.49万元,同比降低20.63%。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114.52万元,同比降低18.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4.97万元,同比降低22.2%。 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