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岳阳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现将我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4年度收入总计48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07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9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拨款0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80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7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63.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万元,农林水支出2846.59万元。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02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水利事业稳步发展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用品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994.07万元,是我局为完成河道采砂管理、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水土保持工作等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监控设施运行与维护、船舶燃料费等方面。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5.16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37.84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5万元,比预算减少4.5万元,降低56.25%;公务接待费支出95.22万元,比预算减少24.78万元,降低20.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44万元,比预算减少8.56万元,降低2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