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市直林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及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建设、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林长制”、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草原等重大改革政策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依法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林业和草原政务工作。
(七)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申报,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林业产业统计。指导林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八)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监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处置,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项目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市林业局内设行政科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造林种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森林防火科、人事教育科、林长制工作科(行政执法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内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林业事务中心、市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市湿地保护中心、市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直林业部门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林业局本级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个直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1、由于部门决算编制时数据明细至“金额单位:元”,而本套部门决算文字说明和公开表格数据取数转换为“金额单位:万元”,可能导致以下文字说明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以及公开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之间存在0.01的尾数差异。2、以下文字说明中,部分科目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故未描述“完成年初预算的XX%”。)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03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44.43万元,增长16.62%,主要是因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收支较上年度增加,以及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781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1.18万元,占96.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9.66万元,占3.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8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0.03万元,占41.82%;项目支出4591.42万元,占58.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71.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4.98万元,增长20.44%,主要是因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收支较上年度增加,以及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71.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4.98万元,增长20.44%,主要是因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以及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本年度增加了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71.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11万元,占2.86%;卫生健康支出131.02万元,占1.73%;节能环保支出78.16万元,占1.04%;城乡社区支出464.43万元,占6.13%;农林水支出5683.12万元,占75.0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16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0.67万元,占10.84%;住房保障支出177.52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4.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7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完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未完成,有结余。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2.88万元,支出决算为5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未完成,有结余。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7.97万元,支出决算为7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完成。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4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2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未完成,有结余。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完成。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144.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未完成,有结余。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33.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5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0.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预算资金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77.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出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6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9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08万元,支出决算为3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全年预算数是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0.83万元,减少35.3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及市林业局本级上年有公车购置支出等。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全年预算数是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9万元,减少22.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及继续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及本年财政提前关账,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未能支付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9.57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林业局本级上年有公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8.08万元,支出决算为2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全年预算数是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增加1.64万元,增长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26.2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08万元,占73.7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9个、来宾958人次,主要是市直林业部门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8万元,主要是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市直林业部门开展省内跨市县区林业工作检查、指导所需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78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增加,经费支出预算相应增加,以及上年经财政审批将部分公用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数大于本年调整数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会议费预算8.69万元,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召开油茶推进会会议、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暨森林防火工作再部署会会议、全市林业系统森林防火六大行动工作推进会会议、2022年疫木年度除治方案评审及林业有害生物2023年发生趋势预测会商会会议、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全市天然林管理工作会议、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市林长会会议等,人数1116人,内容为总结油茶产业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林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林长制和森林防火工作;传达学习近期文件及领导批示精神,听取市林业局下沉督导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安排森林防火交叉检查行动;专家评审疫木年度除治方案、林业有害生物2023年发生趋势预测会商会;总结前段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安排部署近期工作;解读公益林天然林管理政策,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总结2022年林业工作,部署2023年林业工作;落实普华书记批示精神,传达落实2023年湖南省总林长会议要求,总结我市2022年林长制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等。
培训费预算9.44万元,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开展集体林权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培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业务培训、全市森林资源管理暨森林督查工作培训、全市林业系统宣传工作培训、林长制在岳阳十大提升行动推进暨培训工作、全市退化林本底评估技术培训、全市2023年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培训及专项培训等,人数612人,内容为培训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通报创建森林城市进度、城市规划和指标评价、部署创建验收工作;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专题培训;对全市林业系统宣传通讯员进行林业新闻业务培训;掌握全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和林长制在岳阳十大提升行动落实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开展重点内容培训,确保2023年全市林长制创先争优目标实现;退化林本底评估技术培训;林草湿图斑监测技术培训及巡护终端业务培训、生物多样性监测培训、国际湿地业务培训、新媒体业务培训等。
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26.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5.6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2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2.84%,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2.04%。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巡护监测用车3辆,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基地生产性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3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71.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3年整体支出789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0.04万元,项目支出4591.41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30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林业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岳阳市林业局本级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7891.45 万元,执行数为7891.45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岳阳市林业局本级一是营造林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三是森林蓄积量净增长率6.19%;四是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2.37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038‰,远低于0.9‰省控指标,基本实现了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不发生涉火舆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目标;五是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六是省湿地保护中心2022年下达我市湿地保护率为71.86%,2023年实际湿地保护率为71.86%,湿地保护稳定率100%;七是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范围落地上图率100%;八是辖区内陆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检测站点信息日报率达100%。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是加大巡护巡查力度,联合市森林公安、君山区、沿湖乡镇等职能部门等组织集中开展保护候鸟、麋鹿等野生动物集中巡护执法行动10余次;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岳阳市枯水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要求;督导属地相关部门完成了经开区罗家坡污水处理厂周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凌云搅拌场、瑞丰物流园、银丰农产品、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等5个生态环境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完成了鸟类、麋鹿、东方田鼠和湿地植被共15次野外调查;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合作开展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与朱雀会开展青头潜鸭同步调查、与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鹤联会开展全国越冬鹤类同步调查;撰写2023年度生物多样性阶段监测报告、年度技术报告、数据册等20余篇;救护中心共收容救护149批次,救护救治155只野生动物。三是申请2024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24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等3个项目储备入库,申请资金达4885万元;完成2022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竣工备案;2019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2022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已向省林业局备案竣工验收;2023保护修复项目和湿地保护补偿项目正在完成施工方案、施工图及预算初稿审核工作。四是2023年我局先后承办或参与了第十二届洞庭湖国际观鸟节、湖南省第42届“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庆宣传活动,展示了洞庭湖生态保护的系列成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直播、科普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2022年7月,我局正式启动“国家林草科普基地”的申报工作,今年5月,获批成为我国首批“国家林草科普基地”,为岳阳乃至全省再添一张“国字号”名片。
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一是完成园区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修复等,造林绿化200亩、森林抚育200亩、低效林改造20亩;二是完成本年度在博览园开展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三是完成收集川三蕊柳野生种质资源,建立种质资源苗圃5亩,收集野生种质资源15份;以收集的川三蕊柳种质资源为实验材料,开展控制实验,从对重金属镉的耐受、富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四是完成在“湖南省岳阳国家级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南湖监测点和羊角山监测点”的日巡护和监测工作;五是开展林业技术咨询与服务,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林木生长量提高15%;六是细化自身建设,保障资金高效运转。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偏差。预算编制按财政要求基本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不超上年”的模式,许多人员经费有政策支撑却没有经费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导致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较大差距;二是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因各种原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地方配套资金短缺,按上级要求项目实施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从源头上强化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同时,要强化财务控制意识,明确财务职能定位,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目前,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有待加强,同时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也有待完善,应加强部门配合,共同开展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三是建议财政提高预算标准,确保有政策支撑的人员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四是抓住有利时机推进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质如期完成,且加大项目配套资金预算,项目才能按概算完成实施。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单位工作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等。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指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指市林业局本级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三峡后续建设项目支出、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指市林业局本级森林防火、森林城市创建、生态廊道项目;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级专项支出、2022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支出、环科院监测项目支出;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专项经费。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长江岸线候鸟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2023年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等。
十、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指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级专项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指市直林业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以及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动植物保护、森林城市建设、森林生态博览园运行维护费、义务植树经费、省级林业重点工作实验室经费、省级林业科技创新专项、观鸟节项目支出、2022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支出、环科院监测项目支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支出等。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指市直林业部门的绩效奖、第十三个月工资、其他资金、观鸟节项目支出、2022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支出、融媒体项目支出等。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指市林业局本级国企退休干部帮扶解困资金。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指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长江岸线候鸟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林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岳阳市林业局_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xls附件2:2023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