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林业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岳阳市林业局2023-09-0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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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市直林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直林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市级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及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建设、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监督实施“林长制”、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国有苗圃、草原等重大改革政策实施。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依法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林业和草原政务工作。

  (七)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组织林业产业项目申报,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开展林业产业统计。指导林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八)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指导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监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处置,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项目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市林业局内设行政科室14个,分别为办公室、造林种苗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森林防火科、人事教育科、林长制工作科(行政执法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内设4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林业事务中心、市森林资源管理监测中心、市湿地保护中心、市风景名胜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直林业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林业局本级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个直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1、由于部门决算编制时数据明细至“金额单位:元”,而本套部门决算文字说明和公开表格数据取数转换为“金额单位:万元”,可能导致以下文字说明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以及公开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之间存在0.01的尾数差异。2、以下文字说明中,部分科目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故未描述“完成年初预算的XX%”。)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886.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61.79万元,减少17.51%,主要是因为本年决算统计减少了一个直属单位,市木材检查检疫站并入局机关,市林业局本级和市林科所对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时的入账错误进行了会计差错调整,调减了年初结转结余,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项目收支较上年度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61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86.2万元,占95.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8.14万元,占4.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66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7.15万元,占48.11%;项目支出3459.27万元,占51.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8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7.81万元,减少15.67%,主要是因为本年决算统计减少了一个直属单位,市木材检查检疫站并入局机关,市林业局本级和市林科所对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时的入账错误进行了会计差错调整,调减了年初结转结余,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项目收支较上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5.19万元,减少13.9%,主要是因为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以及本年决算统计减少了一个直属单位,市木材检查检疫站并入局机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68万元,占3.18%;卫生健康(类)支出84.02万元,占1.34%;节能环保(类)支出169.38万元,占2.69%;城乡社区(类)支出1195.41万元,占19.02%;农林水(类)支出4484.39万元,占71.34%;交通运输(类)支出30万元,占0.4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0.2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123.14万元,占1.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28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28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预算为17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预算为27.82万元,支出决算为27.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预算为35.1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预算为48.85万元,支出决算为4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预算为60.74万元,支出决算为6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

  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预算为93.58万元,支出决算为9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预算为119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预算为879.37万元,支出决算为879.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预算为16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预算为1115.9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预算为38.17万元,支出决算为38.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预算为1100.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预算为908.06万元,支出决算为90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预算为26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63.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8、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

  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1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预算为123.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决算数为全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51.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4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6万元,支出决算为58.91万元,完成预算的89.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和上年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5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99万元,减少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及继续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以及本年决算统计减少了一个直属单位,市木材检查检疫站并入局机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53万元,增长50.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经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购置的公车费用比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6.44万元,支出决算为2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19万元,减少7.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以及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车辆运行改革,远距离的监测等活动都采取租车形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21.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01万元,占7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人员163批次、来宾1434人次,主要用于市直林业部门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57万元,市林业局本级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4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市直林业部门开展省内跨市县区林业工作检查、指导所需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4.86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上年经财政审批将部分公用经费调整到人员经费,以及本年财政增加了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市直林业部门会议费预算7.27万元,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为市林业局本级会议开支。用于召开2022年离退休同志座谈会议、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推进林长制工作市直部门联席会议、全省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视频会议《2021年疫木除治方案评审会》、全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视频会议、全市林长制工作会议、全市国有林场工作会议、2022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视频会议、全省林长制考核工作汇报会议、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管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岳阳市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清零工作会议、全省林业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关于贯彻落实第1号总林长令电视电话会议、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再完善工作视频会议、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虎威行动”推进会议、全省森林资源管理暨“虎威行动”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全省油茶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岳阳市林长制会议、首届岳阳市林业系统森林消防队伍业务技能大赛调度会暨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专家论坛会议、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部署会议、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的会议、关于主办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会议、全市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控暨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工作推进会议、全市2022年森林督查培训会议、岳阳市林长制工作会议;人数1318人,内容为离退休同志座谈会、全省自然保护地工作电视电话会、推进林长制工作市直部门联席会、全省林长制工作视频会、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等。

  2022年市直林业部门培训费预算2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具体为:市林业局本级开支培训费17.43万元,用于开展全市林业生态修复技术培训、2022年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岳阳市林长制工作培训、2022年森林督查培训、全省林业碳汇管理暨林业统计业务培训、举办2022年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暨湿地公园建设管理培训、全国森林抚育技术与管理网络培训、关于做好新媒体通讯员培训,人数498人,内容为全市林业生态修复技术培训、2022年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等;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支培训费3.9万元,用于开展专项培训,人数97人,内容为生物多样性培训和无人机培训。

  市直林业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73.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3.6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27.8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4.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5.11%。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分别是市林业局本级用于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防治等工作的工具车1辆、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巡护监测用车3辆、岳阳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羊角山基地生产性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2年整体支出666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7.14万元,项目支出3459.27万元,其中市林业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6.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市林科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4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3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林业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市林科所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市林业局本级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6.5分。全年预算数为2325.97万元,执行数为232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营造林任务完成率100%;二是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00%;三是森林蓄积量增长率达5.14%;四是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 0.133‰;五是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六是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发生面积、病死树数量不增加;七是湿地保护率稳定率100%;八是市县财政林业投入45444万元。

  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5 分。全年预算数为3558.32 万元,执行数为3558.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 联合各县市区林业、渔政、森林公安、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等开展巡护巡查40余次;二是编制《2022年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方案》,完成鸟类、麋鹿、东方田鼠、湿地植被计16次监测任务;依据全面监测、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日常监测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和防控工作。三是2019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完成了科研监测、植被恢复、生境改善、水系连通、退养还湖等工作验收,正在报请岳阳市财评中心结算财评;2021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正依程序申请省林业局验收;2022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3月完工;洞庭湖区域长江岸线候鸟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施工方案已报送市林业局评审,观鸟宣教走廊改造项目预计12月下旬完成建设任务;2022湖南东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向省林业局申请批复;守望自然野化麋鹿,保护东洞庭湖湿地项目,已与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签订合作协议,接受麋鹿监测设备无人机、望远镜等设备捐赠;四是先后组织或参与一系列保护宣传活动,截至2022年12月,保护区被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报道85次,其中国家级媒体报道24次,省级媒体报道40次,市级媒体报道21次。

  市林科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全年预算数为782.13万元,执行数为782.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园区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修复等,造林绿化100亩、森林抚育200亩、低效林改造20亩;二是对园区主干道及游步道的损毁进行维修养护;对园区费家垄新地基—老樱花林道路(西边)建设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三是完成博览园林木病虫害防治,面积400亩,将白蚁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发生率在10%以下,防止区周边基本无白蚁的扩散迹象;四是开展林业技术咨询与服务,有效组织相关林业技术培训,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结合;造林成活率达到90%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林木生长量提高15%;五是细化自身建设,保障资金高效运转。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偏差。预算编制按财政要求基本实行的是“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不超上年”的模式,许多人员经费有政策支撑却没有经费预算,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导致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较大差距;二是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因各种原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且地方配套资金短缺,按上级要求项目实施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从源头上强化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结合单位实际,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同时,要强化财务控制意识,明确财务职能定位,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目前,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有待加强,同时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也有待完善,应加强部门配合,共同开展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三是抓住有利时机推进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质如期完成,且加大项目配套资金预算,项目才能按概算完成实施。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已在市政府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费及遗属费、单位职工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指市林业局本级生态廊道、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管理。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指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指市林业局本级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生态廊道;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级环保专项;市林科所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专项经费。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指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烟草公司捐款、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等。

  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指市直林业部门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以及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动植物保护、森林城市建设、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森林生态博览园运行维护费、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专项、林区道路建设资金等。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指市级财政拨入市直林业部门的绩效奖、增资、第十三个月工资;市林业局本级其他资金的退原试点期间养老保险退费、质保金等;市林科所上级单位拨入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病虫害防治项目、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巡护项目经费;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等。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指市林科所森林生态博览园林路养护资金。

  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指市林业局本级国企退休干部帮扶解困资金。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指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长江岸线候鸟栖息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

  十五、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林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市直林业部门各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ar

岳阳市林业局_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