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单位决算

来源:市水利局2023-09-0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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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单位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2022年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决算包括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和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三个站。

  1、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职能职责

  ⑴遵照《水法》、《防洪法》的要求,负责市区巴陵路以北区域城市防洪工作,制定年度防洪预案,组织社会力量防洪抢险,参与抢险现场指导,统计水文、水情、灾情,并做好防汛总结。

  ⑵负责本区域防涝排渍工作,制定内湖调蓄、排涝预案,实施城市排水调度方案。

  ⑶负责岳阳纸厂至北门渡口9公里一线防洪大堤的维护管理。

  ⑷负责东风湖、吉家湖两座电排站及本区域涵闸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2、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职能职责

  ⑴遵照《水法》、《防洪法》的要求,负责市区巴陵路以南区域城市防洪工作,制定年度防洪预案,组织社会力量防洪抢险,参与抢险现场指导,统计水文、水情、灾情,并做好防汛总结。

  ⑵负责本区域防涝排渍工作,制定内湖调蓄、排涝预案,实施城市排水调度方案。

  ⑶负责南津港大堤、南津港至南岳坡防洪大堤共5.2公里一线防洪大堤及所属电排站、涵闸的维护管理。

  ⑷协调指导湖滨3.5公里一线防洪大堤关门湖、月形湖电排站及该区域涵闸的维护管理。

  3、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职能职责

  ⑴负责贯彻实施《防洪法》与《河道管理条例》,保护岳阳市城区防洪大堤及其内外禁脚、护堤地、建筑物相应管理范围内有关设施,依法处理有关涉堤事务。

  ⑵负责城市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保管、调配以及城市防洪指挥部物资组的日常工作。

  ⑶负责防汛抢险技术业务培训,为防汛抢险队伍提供技术指导。

  ⑷负责防汛抢险所需机械、车辆、船舶的组织、调度。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核算机构数 3 个,共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69名。3个单位是:1、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7名;2、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9名;3、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岳阳市南湖修防服务站以及岳阳市城市堤防服务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1、由于部门决算编制时数据明细至“金额单位:元”,而本套部门决算文字说明和公开表格数据取数转换为“金额单位:万元”,可能导致以下文字说明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以及公开表格中的各项数据取数之间存在0.01的尾数差异。2、以下文字说明中,部分科目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故未描述“完成年初预算的XX%”。)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73.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0.57万元,减少33.54%,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于十一月份并入水利局,经费随人员一同并入水利局,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7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30万元,占56.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3.53万元,占43.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7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8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0.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4.10万元,减少62.1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于十一月份并入水利局,经费随人员一同并入水利局,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9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4.10万元,减少62.1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于十一月份并入水利局,经费随人员一同并入水利局,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6万元,占7.8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8万元,占4.81%;农林水(类)支出384.35万元,占87.3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3.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4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于十一月份并入水利局,经费随人员一同并入水利局,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46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于十一月份并入水利局,经费随人员一同并入水利局,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0%,年初预算数大于决算数,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单位于十一月份并入水利局,经费随人员一同并入水利局,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37.35万元,支出决算为37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于十一月份并入水利局,经费随人员一同并入水利局,导致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年终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二是市本级二次分配专项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59.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上年相比减少0.72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2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2.2万元,减少95.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所属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按照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会议费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培训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用于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电排专业技术培训。

  本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说明:因本单位年底并入岳阳市水利局,指标划转,未单独做绩效评价,因此附上岳阳市水利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分中涉及的金额也为岳阳市水利局数据。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67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中,2022年整体支出3517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5.34万元,项目支出15168.03万元,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6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秀。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6、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17、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18、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19、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2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2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7、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8、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29、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30、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1、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3、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34、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7、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38、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39、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0、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41、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4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4、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45、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46、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47、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48、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9、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0、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1、岳阳市东湖修防服务站2022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2、2022年度岳阳市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