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08-22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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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测绘、信息、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依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研究和全域自然资源管控研究;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市本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基础测绘、新增建设用地等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发展年度建设计划及实施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釆及

  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开展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釆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補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审核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测绘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整合、提供使用和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

  (十五)根据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规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违法案件。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项的信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科室24个,所属事业单位15个,直属分局3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科、综合调研科、国土空间规划一科、国土空间规划二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筑工程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灾害防治科、矿产资源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地理信息管理科、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财务与资金运用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市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决算公开单位构成为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18.8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46.72万元,下降44.3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分局下划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743.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3.9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82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5.26万元,占41.31%;项目支出4823.58万元,占58.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218.8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546.72万元,下降44.3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分局下划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18.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03万元,增长63.85%,主要原因是1、城乡社区支出比去年增加1933.6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结算后用于支付项目资金2、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比去年增加1179.1万元,原因是规划编制项目增加,支出较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1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38万元,占2.72%;卫生健康(类)支出56万元,占0.68%;城乡社区(类)支出3813.51万元,占46.4%;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608.25万元,占43.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17.69万元,占6.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05.68万元,支出决算为821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1万元,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类支出未在预算安排,视情况向财政申请。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2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0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相关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7.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算去年土地出让收入,项目增加,于业务费返还中安排。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3.52万元,支出决算为673.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业务返还安排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安排在省级地下水项目中,未在预算安排。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93.2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进度未达合同工程进度。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为省级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4.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70.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3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1.64万元,完成预算的87.8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完成预算的8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费比去年决算数减少9.1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完成预算的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2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12万元,占54.1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2万元,占45.8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7.1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5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1个、接待人次156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0.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2.46万元。增长500.4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导致相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8万元,用于召开动员大会会议,人数234人,内容为2021年工作部署会议;开支培训费1.31万元,用于市级下发通知在党校培训,包括住宿费、餐费等开支,人数8人;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505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34%。组织对2021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 年度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根据绩效管理要求,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组织对2021年度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自评。局机关2021年整体支出自评涉及决算收入、支出资金额8,218.83万元。在评价过程中,对照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重点安排计划,设定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绩效指标,重点对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群众满意度13个二级结交指标及66个三级绩效指标进行分析及考核评价。绩效评价小组通过绩效自评,发现5个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条。通过绩效指标综合评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机关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