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方针、政策、法令。
(2)制订全市自然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有关规定。
(3)承担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江豚的救护和驯养繁殖研究工作,对其保护和发展进行研究,重点强化自然区域内的保护及异地和迁地保护研究。
(4)依法查处保护区范围内违反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事件,履行划定的江豚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管辖权和行政执法权。
(5)依照国际公约的惯例和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协作和交流。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观测保护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不包含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20.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7.99万元,增长97.48%。主要原因是较2019年相比,2020年度增加了非税收入项目资金121.56万元、省级项目资金10万元、收到并发放2019-2020年综治奖等19.0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8.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79万元,占96.76%;其他收入10万元,占3.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万元,占28.48%;项目支出215.7万元,占71.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9.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3.91万元,增长296.37%。
主要原因是:(1)2019年项目资金是财政拨款至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后再转入我单位,资金性质为其他资金;而2020年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款至我单位,资金性质是一般预算;(2)除长江江豚保护资金项目外,2020年度增加了非税收入项目121.56万元、生态环保项目和省级项目资金共20万元、2019-2020年综治奖等19.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7%。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万元,增长275.31%,主要原因是:(1)2019年项目资金是财政拨款到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后再转入我单位账户,资金性质为其他资金;而2020年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款至我单位,资金性质为一般预算;(2)除了长江江豚保护资金项目外,2020年度还增加了非税项目支出114.76万元、省级项目资金支出5.4万元、2019-2020年综治综绩奖支出19.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万元,占2.36%;卫生健康(类)支出2.84万元,占1.01%;节能环保(类)支出20万元,占7.12%;农林水(类)支出250.87万元,占89.27%;其他(类)支出0.67万元,占0.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目资金未在年初预算内。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8.69万元,支出决算为38.6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0.23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项目资金支出未在年初预算内。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项目支出与长江江豚保护资金支出未在年初预算内。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资金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2.44万元,增长248.6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性质大多是其他资金,没有体现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万元,占100%。其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车保有量0辆,故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5个、接待人次24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12万元,用于参加长江豚类保护区座谈会,参会人数2人,内容为加强长江江豚保护和保护区工作;2020年本单位开支培训费0.05万元,人数1人,内容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2020年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把宣传工作融入日常巡查、督查、涉水工程监管及种群调查等工作中,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份,张贴横幅和标语500余条;巡查保护区180余次,开展了禁捕退捕后渔业资源调查工作3次;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对保护区基础设施进行了核查,对界碑、宣传片等基础设施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在保护区水域设立五个观测站,坚持每天开展一到两次的巡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我中心负责项目4个,共计支出项目资金215.70万元。项目资金支出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各项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要求,项目资金的用途与项目目的和内容一致。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长江江豚种群稳中向好,珍稀水生生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获得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资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非财政拨款结余)。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组织力量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重新明确市农业委员会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岳编办通〔2018〕103号),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归口市农业农村局主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2020年末,我单位实有人员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无离休退休人员。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观测保护站。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方针、政策、法令。
(2)制订全市自然保护和合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有关规定。
(3)承担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江豚的救护和驯养繁殖研究工作,对其保护和发展进行研究,重点强化自然区域内的保护及异地和迁地保护研究。
(4)依法查处保护区范围内违反野生动物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事件,履行划定的江豚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管辖权和行政执法权。
(5)依照国际公约的惯例和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的协调、协作和交流。
二、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党建工作,提高支部政治能力。我单位党支部坚持把思政治建设放在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制定落实《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党员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和标语,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与新华社、湖南卫视、省红网等主流媒体对接,力争在权威媒体上对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宣传的高度和广度。
(3)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区涉水工程建设管控工作,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按标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专题论证报告,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
(4)继续做好保护区水域渔业资源调查工作。
(5)多措并举,做好生态保护与水生生物增殖工作,全年开展增殖放流2次,共计放流鱼苗1200万尾。
(6)对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实地检查。
三、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我单位全年收入30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79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
2、支出情况:全年支出30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3万元),项目支出215.70万元。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1、2020年我单位支出合计30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0万元,占总支出28.48% ;项目支出215.70万元,占总支出的71.52%。
2、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3.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4万元,无公务用车维修运行费和因公出国费用。
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主要项目使用情况:①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保专项支出20万元;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114.76万元;③省级渔业生产和渔政执法资金5.40万元;④长江江豚保护专项经费67.54万元。
5、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我单位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坚持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按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清理,资产使用率100%。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3.85万元。
6、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结余18.4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分析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单位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按制度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制定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防范风险,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努力的方向
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有的存在差异,专项支出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今后的工作,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支出,加强内控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