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纪委 岳阳市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纪委监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与岳阳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合署办公,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纪委监委机关设置19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2个科室。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个科室为信息技术保障科、财务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作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市纪委监委机关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悟园管理中心。
市纪委监委设置2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纪委监委为一级全额拨款党政机关,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悟园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预算。2019年本年收入年初预算4437.71万元,预算执行中进行调整后,本年收入决算5700.20万元,两项对比增加1262.41万元,增加28.45%,主要原因为人员收编增加经费、工资提标,以及追加绩效奖励、综治考评、工资提标等人员经费和部分项目资金。本年收入决算5700.20万元,与上年收入6988.74万元相比,减少1288.54万元,减少18.43%,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政策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和项目资金预算减少所致。
2. 支出预算。2019年本年支出年初预算4437.71万元,预算执行中进行调整后,本年支出决算6413.21万元,两项对比增加1975.49万元,增加44.52%,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增加支出和上年度结转结余支出,其中上年度结转结余支出1204.20万元,占60.95%。本年支出决算6413.21万元,与上年支出6643.05万元相比,减少229.85万元,减少3.46%,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共5700.20万元,分为: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86.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76%;其他收入13.72万元(主要是悟园管理中心代收代支办案费),占总收入的0.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计6904.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413.2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91.19万元。本年支出6413.21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为:财政拨款支出5357.34万元,占83.54%,其他资金安排支出1055.87万元,占16.46%;按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3590.47万元,占55.99%,项目支出2822.74万元、占44.01%;按经济分类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3021.41万元,占47.11%;商品和服务支出3084.89万元,占48.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73万元,占1.57%;资本性支出206.17万元,占3.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37.23万元,与2018年8147.74万元相比,减少2310.51万元,减少28.36%,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以及2019年度的干部年终13个月工资及预发的绩效奖、综治奖到2020年才下发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5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4%,与上年支出6288.5万元相比,减少931.16万元,减少14.81%,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5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60.41万元,占 9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92.83万元,占5.47%;卫生健康支出104.10万元,占1.9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37.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4960.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05.8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78.53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8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61万元;抚恤的其他优抚支出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8.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院保险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及其他;公用经费713.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2万元,完成预算的47.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8万元,完成预算的3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要求厉行节约,与上年52万元相比减少26.72万元,减少51.38%。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97.14万元,完成预算的5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减少53.67万元,减少35.5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并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28万元,占20.6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14万元,占79.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91个、来宾1708人次,主要是接待外地来岳宾客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14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油料费、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43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66万元,项目支出1918.0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7.71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后)。
2019年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918.05万元,其中:派驻机构工作经费269.8万元;巡视和巡察经费285万元;办案经费1281.55万元(含悟园管理中心办案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60.89万元增加252.52万元,增长54.79%。主要原因是:机关部分办案费无法专项列示,纳入一般商品与服务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万元,用于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相关会议、机关月月讲坛、专项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41.59万元,用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中共岳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与岳阳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合署办公,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市纪委监委机关设置19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2个科室。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十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个科室为信息技术保障科、财务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作为市委工作机关,设在市纪委。市纪委监委机关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悟园管理中心。
市纪委监委设置2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 整体支出情况。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7.34万元,其他收入1055.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7.34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5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60.41万元,占 92.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92.83万元,占5.47%;卫生健康支出104.10万元,占1.94%。
3.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2.42万元,同比降低18.83%。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28万元。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委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把项目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结合起来,遵循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了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我委定期采集绩效运行的信息,督促各部室、纪检组按时完成预算执行目标,杜绝发生偏离绩效目标和逾期无效目标的情况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
2. 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坚决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 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提升全覆盖监督实效。把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日常监督。
4. 坚决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5.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6. 结合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8+2”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统筹推进“8+2”专项整治。
7. 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持续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要求,紧盯关键节点,持续用劲发力,多次开展集中专项检查。
8. 从严从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开展全员培训的要求,以“一法两规”为重点,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学习、主题教育读书班暨全员培训、“重实务、强本领”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