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8年12月,主要职能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抚抚恤等。
(三)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以及市军队干部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市军用供应站、市烈士陵园管中心、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849.71万元。因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2月才成立,故无法与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7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0.41万元,占77.6%;其他收入711.60万元,占2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8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4.24万元,占60.5%;项目支出1258.20万元,占3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56.55万元,因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2月才成立,故无法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3.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因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2月才成立,故无法与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3.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8万元,占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05万元,占96.7%;卫生健康支出支出21.49万元,占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371.25万元(因2018年12月刚成立,2019年7月才纳入财政统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8万元:其中档案室事务支出2.32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6.06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49.63万元;民政管理事务219.27万元;其他离退休管理、优抚、退役安置等支出2007.1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4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5.0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6.4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6.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保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退休人员财政待遇)等;公用经费379.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8万元,支出决算为32.56万元,完成预算的81.2%,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3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预算的5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2.89万元,减少45.3%。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规范财务报账制度、公务接待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措施,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非必要公务开支的发生,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70万元,支出决算为29.07万元,完成预算的8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控制比较好,与上年相比减少4.63万元,减少13.7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合理调度,分车逐月进行油耗登记和分析,并建立驾驶员安全行车奖惩等制度,成效明显,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8万元,占11.97%,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07万元,占88.03%。其中:
1、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宾31批245人次,主要是春节、八一座谈、区县对接业务、上级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70万元,军休中心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7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33万元;支出17.3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岳财预〔2020〕86号)要求,我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因保密需要,相关表格不作为附件公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细则和单位实际情况,我局2019年度绩效自评分为98分,等级为优。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从总体上看,我局资金管理规范,政策执行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因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2月才成立,故无法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万元。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主要用于因单位新成立采购办公设备,政府采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签合同、按流程、分步骤实施。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保障离退休老干部用车3两,军供站保障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租赁费:反映租赁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