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制定生态环境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环境、声环境功能区划。
(2)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统一监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本市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19年,我局生态环境系统共有干部职工332人,其中在职人数248人,离退人员84人;核定行政编制31名,实有人数37名,核定事业编制227名,实有人数21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局内设办公室、生态环境监督科、综合协调科、法规与标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环评和污染排放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宣教与监测科、科技与财务科、人事科14个职能科室和机关党委(纪委)、机关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下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环境信息中心、固体废物服务站、排污权服务中心5个二级机构;岳阳楼、云溪、君山、经开、南湖、屈原、城陵矶新港区分局7个派出机构。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1、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市本级
2、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3、岳阳市环境监测中心
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楼分局
5、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6、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7、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南湖新区分局
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9年在市局一同决算)
9、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屈原分局
10、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9,508.7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29.15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2018年往来项目、基建账项目在2019年预算会计中作为支出列支;二是增加土壤污染防治及三线一单编制项目经费的拨付;三是2019年下拨二级机构专项经费未在总支出进行抵消处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2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71.77万元,占79.03%。其他收入1451.91万元,占20.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43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2.96万元,占58.26%。项目支出3519.6万元,占41.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02.9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5.91万元,减少4.9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2018年往来项目、基建账项目在2019年预算会计中作为支出列支;二是增加土壤污染防治及三线一单编制项目经费的拨付;三是2019年下拨二级机构专项经费未在总支出进行抵消处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4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54%。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7.73万元,增长19.8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拨二级机构专项经费未在总支出进行抵消处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44.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65万元,占2.96%;科学技术(类)支出2.14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41万元,占5.23%;卫生健康(类)支出97.53万元,占1.39%;节能环保(类)支出6365.45万元,占90.36%;农林水(类)支出2.44万元,占0.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03.18万元,支出决算数7,04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奖金和平安奖奖金全市年底追加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厅年中追加第一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课题研究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7.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开区分局部分人员由于体制原因在局机关一同预算后再转拨时有部分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年终绩效奖金和平安奖奖金全市年底追加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抚恤金相关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1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补贴。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0.54万元,支出决算为6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经开区分局部分人员由于体制原因在局机关一同预算后再转拨时有部分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3.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7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人员退休、调动等变动,秉着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导致年末有结余,于2020年初收回结余指标。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22.8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人员退休、调动等变动,秉着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原则导致年末有结余,于2020年初收回结余指标。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
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3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年终绩效奖、平安建设奖金等。
16、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
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气专项资金预算在污染防治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
18、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水体专项资金预算在污染防治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9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国库集中支付结转列支相应污染防治项目,二是年中省厅追加部分专项资金列支相应污染防治项目当中。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农委调入2人,由农业农村局转拨2人工作经费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预算在环境监察、监测运行经费中列支。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国库集中支付结转列支相关费用;二是支付上年相关项目质保金等费用。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10万元,支出决算为755.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南湖水环境治理资金、医疗废物处置补贴经费、污染源治理补助及排污权指标回购等预算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项目单位,没有下拨生态环境局。二是部分项目启动不及时,造成预算经费没有及时下拨而结转至下年。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农委调入2人,由农业农村局转拨2人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7.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6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5.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24万元,完成预算的92.1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九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0.31万元,增长5.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安排的赴欧洲三国考察垃圾发电项目时因机票因素的影响而增加相关交通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78万元,支出决算为23.55万元,完成预算的76.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九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0.04万元,减少29.8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九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6.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八九九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5.17万元,增长5.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用于环境监察执法与应急工作更新执法用车2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6.51万元,占4.85%。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34.66万元,占25.8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69.52万元,占51.79%。公务接待费决算23.55万元,占17.5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批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是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委派我单位王新副局长赴欧洲三国考察垃圾发电项目,学习欧洲国家较为成熟的垃圾处理技术和环保排放标准,使岳阳市静脉产业园能够迅速成长并打造成国际一流标准的环保产业园。其中交通费3.19万元、住宿费1.06万元、生活补助0.42万元、其他费用1.8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5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团组257个、接待人次248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工作交流及接受相关部门督察、检查及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66万元。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用于执法、应急工作更新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9.5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1-11月绩效跟踪评价,提交了2019年度绩效评价报告。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重抓污染治理、加强执法监管,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及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社会、环境效益提升显著,具体成绩有:
1.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2019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5% ,同比改善1.9个百分点,在全省六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长株潭岳常益)中,空气质量优良率排第一;全市31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达标率为93.2%,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全省排名第一,获得“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激励措施奖励单位”;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安全事故,生态环境总体安全。
2.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城区7万吨污水直排问题等3个未销号问题的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市的12项问题,2019年完成整改任务5项,其他7项整改达到时序进度要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我市的2个具体问题,1个已整改完成,另1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省级环保督察反馈23个问题整改已经完成整改销号14个,其他9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深入开展“洞庭清波”专项整治,排查全市排污排渍口94个,交办各类突出环境问题163个。
3.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1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稳定运行任务;督促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城区32处黑臭水体已整治完成27处,其中东风湖等5处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明显;全市87个列入工作任务的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划分工作已全部完成;加强沿江沿湖排口管理,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我市长江、湘江及洞庭湖(部分)排口的排查。对已登记的沿长江8个主要排污口和43个排渍口、洞庭湖94个入湖排口实施常态监管。督促强化船舶污染治理,完成411艘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加装,全市6个船舶垃圾收集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配合开展洗涤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取缔制售假冒伪劣高含磷洗涤用品窝点6个;积极推进污染减排。今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2400吨,氨氮减排260吨的目标,为河湖水质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督促开展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夏季攻势”,下发整改通知书107份、停工通知书17份,对4家责任主体进行红黄牌警示;消减工业废气排放。建立工业窑炉管理清单,完成22个工业锅(窑)炉治理项目;对全市石化等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33家企业进行了整治;防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全年审核打回不合格车辆13000多台次,启动城区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控设施建设。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全省排名第一;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共排查企业64家;在重点区域增设168个监测点位,逐步做到各县市区土壤环境监测全覆盖。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共投入配套资金1.3亿多元,畜禽规模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1.5%。
4.环境监管与执法全面加强。强力开展“环湖利剑”等执法行动,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2019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6起,罚款总额1747.12万元。全市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刑事案件立案24起、破案9起、采取强制措施72人、逮捕25人、移送起诉29人。对全市18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
5.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逐项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实施清单,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达90%以上,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至法定时限三分之一以内;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强化排污权交易。市本级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实缴812.03万元,交易政府储备量获得非税收入196.8万元,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2019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在岳阳市政府政务网予以公开。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1.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81.18万元,增长160.71%,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拨二级机构专项经费未在总支出进行抵消处理。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开支会议费14.74万元,用于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会议、长江修复驻点研究工作会议、环保督察工作会议、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会议等,人数1000余人次,内容为场地租赁使用费、资料费、就餐费等;开支培训费36.79万元,用于开展全省环境检测技能竞赛培训、会计制度事务操作培训、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相关培训、大案要案执法相关培训等,人数800余人次,内容为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讲课费等;举办长江中游通江湖泊保护修复学术交流会1次,开支0.55万元,主要是接待用餐。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9.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7.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24.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619.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10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尾气监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环境监察、监测、执法及应急保障用车17辆;年末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