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财务2019-09-02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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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 拟定全市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 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 指导管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

(五)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

(六)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工作;

(七) 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八)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十)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系统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15名,其中司法局机关65名,市强戒所136名,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14名。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监狱戒毒管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国家司法考试科、政策法规科、计财装备科、司法鉴定管理科、法制宣传科、政治部;二级机构2个:岳阳市强戒所、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岳阳市强戒所、岳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财务独立核算,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5236万元,比上年减少7%,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强戒所收到1000万中央补助迁所经费。2018年总支出5443万元,比上年增长21.33%。

增长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法援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开始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增设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人数增大,中心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大,强戒所部迁建前期准备工作、矫治大院监控全覆盖工程。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为523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145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91万元,占总收入的2%。总收入较上年减少411.25万元,减幅7%,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强戒所收到1000万中央补助迁所经费。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共支出5443万元,较上年增加957万元,增幅21.33%。基本支出3109万元,占总支出的57%(人员经费2639万元,公用经费470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包括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334万元,占总支出的43%。主要是用于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强戒人员生活费、医疗康复费、教育经费和强戒所政经费以及强戒业务费。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5145万元,比上年减少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强戒所收到1000万中央补助迁所经费。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217万元,比上年增长2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法援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增设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人数增大,中心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大 ,所部迁建前期大量准备工作,矫治大院监控全覆盖工程,增加对强戒人员的教育、生活、治疗、康复费支出以及强戒人员住房及附属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217万元,占本年支出比重96%,比上年增长22%,财政拨款支出增长原因主要是年中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法援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增加,增设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人数增大,中心法律援助相关业务工作量增大 ,所部迁建前期大量准备工作,矫治大院监控全覆盖工程,增加对强戒人员的教育、生活、治疗、康复费支出以及强戒人员住房及附属用房进行维修改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1%;公共安全支出48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7万元,比年初预算3841万元增加1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8万元,比年初预算2640万元增加了398万元;项目支出2179万元,比年初预算1201万元增加了978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以及单位业务工作的变化调整。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31.86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785.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以及我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相关的经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636.86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56万元,主要是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67.5万元,主要是普法宣传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支出决算14.08万元,主要是律师公证管理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47.07万元,主要是法律援助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司法统一考试(项)支出决算4万元,主要是组织司法考试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10.83万元,主要是社区矫正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164.89万元,主要是其他司法业务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1579.07万元,主要是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1065.06万元,主要是单位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项)支出决算155.7万元,主要是用于学员生活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项)支出决算48.79万元,主要是用于学员教育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所政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242.6万元,主要是用于所里设施维修建设。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25.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资发放。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166.4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的缴纳。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110.97万元,主要用于优抚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4.1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217万元的5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6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日常公用经费3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64.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47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2018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78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43.28万元。各项费用均在预算内开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均未超标准,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2017年“三公”经费共支出8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95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2018年与上年对比,各项费用均有减少,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共支出64.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47万元,因公出国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公务接待费都有所降低。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7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310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8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工作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5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各项常规性开支并没有增减变化,都在计划预算内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计226万元,其中:货物类19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司法局决算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