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9-09-02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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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是岳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和岳阳市人民政府。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主要职能,遵循“校企校校联合,学工学教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专业技能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学院本部设有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视觉艺术学院、现代服务与管理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通信系、公共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社会培训学院等9个教学系部;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3个教辅机构;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等22个处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本级以及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附属小学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

第二部分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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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356.89万元,比2017年度收入23,444.11万元,减少8,087.22万元,降低34.50%,主要由于2017年预拨了2018年的生均拨款4,323万元。

本年支出总计15,348.43万元,比2017年度支出23,443.92万元,减少8,095.49万元,降低34.53%。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1.2017年新建了3号公租房和学前教育实训楼,2018年建设接近尾声,故2018年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17年大幅下降;

2.2018年学院上下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等大幅下降。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4.93万元,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3.38万元。

详见《2018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5,356.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7,396.35万元,占总收入48.16%;事业收入7,904.44万元,占总收入51.47%;其他收入56.10万元,占总收入0.37%。

详见《2018年度市直部门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15,34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1.08万元,占总支出63.73%;项目支出5,567.35万元,占总支出36.27%。

详见《2018年度市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96.35万元,比2017年度收入16,329.53万元,减少8,933.18万元,降低54.71%,主要由于2017年预拨了2018年的生均拨款4,323万元。

本年支出总计7,387.90万元,比2017年度支出16,329.35万元,减少8,941.45万元,降低54.76%。主要是以下几个原因:

1.2017年新建了3号公租房和学前教育实训楼,2018年建设接近尾声,故2018年其他资本性支出较2017年大幅下降;

2.2018年学院上下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印刷费等大幅下降。

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4.84万元,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3.29万元。

详见《2018年度市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87.90万元,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329.35万元,减少8,941.45万元,降低54.76%,主要由于2017年预拨了2018年的生均拨款4,3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87.90万元,其中:

1、教育(类)支出7,33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99.33%;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6%;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87.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8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333.47万元,支出决算为33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2,19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3,66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8.63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07.43万元,支出决算为80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教育支出(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66万元,支出决算为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详见《2018年度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5.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2.91万元,占总支出79.21%;商品和服务支出387.89万元,占总支出7.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6.73万元,占比12.49%;其他资本性支出28.41万元,占比0.57%。

详见《2018年度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2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28.5万元减少76.30万元,降低幅度5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6万元,比预算数33万元减少31.44万元,为学院本部年初安排出国学术交流经费因各种原因未成行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4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52万元减少20.60万元,降低39.62%,是由于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公务接待费支出19.2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43.50万元减少24.26万元,降低55.77%,是由于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20万元,比2017年年终决算数80.19万元减少27.99万元,降低幅度34.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6万元,比2017年年决算数5.06万元减少3.50万元,为学院本部年初安排出国学术交流经费因各种原因未成行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4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33.78万元减少2.38万元,降低7.05%,是由于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公务接待费支出19.24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41.35万元减少22.11万元,是由于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2.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6万元,为学院附属小学校长参加市教体局组织的出国考察费,1个团组,共2人;公务用车2018年无购置数,年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24万元,公务接待共452批4022人次。

详见《2018年度市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学院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根据学院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预算数减少76.30万元,比2017年支出有所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占总支出63.73%,其中人员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7.03%,公用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7.92%;项目支出占总支出36.27%。学院2018年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任务目标,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控制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财务、“三公经费”、资产采购、工程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4.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强力推进内涵建设,争创“双一流”,开启民院发展 “新征程”。完善了专业建设申报、认定、预警、退出等制度和机制,新增了3个专业,3个专业停止了招生。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文化创意、教育服务与管理、教育信息技术5大专业群已初具规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文化创意3个专业群2018年12月被湖南省教育厅立项为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予以重点建设。

5.启动了以选课为核心的学分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信息化教学,积极探索教学模式改革,教师教育专业集群实施的教学模式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教学成果。学前教育专业群实施的《基于实践导向的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创新》项目,小学教育专业群实施的《卓越教师视域下全科型乡村小学教师培养研究》、《教育信息化在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中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分别获得2018年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学校启动了首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评选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

6.启动了思政教师“名师示范课堂”建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徐红霞教授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立项为校级思政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予以建设,并作为示范课堂推荐到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高培老师的《图形创意》、吴白兰老师的《幼儿教师英语口语》、方先义老师的《儿童戏剧创编与表演》等3门课程立项为2018 年“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7.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毕业设计抽查合格率100%;学生技能抽查,综合合格率100%、综合优秀率20%,名列全省29所被抽查院校的第10名。学前教育专业、服装设计专业学生代表湖南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专业技能竞赛,双双获得全国二等奖,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参加艺术专业技能竞赛获全国三等奖。初等教育学院学生首次参加湖南省师范专业学生技能竞赛,获二等奖、三等奖各1个;参加“第七届全国科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分别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

8.新生录取率和毕业生就业创业率双率齐升,招生和就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2018年共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3024人,圆满完成了学院年初下达的招生任务。2018年毕业生为3371人,截止2018年8月31日统计数据,已就业3105人,就业率为92.11%,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88.12%近4个百分点。

9.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2018年学院较2017年减少银行贷款利息335万元,节余了更多资金用于学院建设和专业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5.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02.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25.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8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