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领域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拟订加强全市金融行业服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2、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3、负责联系驻岳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协助驻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我市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并组织目标考核。
4、组织协调实施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5、组织和协调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在岳设立(分支)机构;指导和推动我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根据市政府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商业银行进行管理、指导和协调。
6、负责组织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含机构准入和市场退出),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及高管层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牵头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并实施全程监管。
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有关监管工作;指导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9、组织推进全市全方位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股权交易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负责全市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指导、协调发行企业债券等工作。
10、指导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
1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企业上市科、证券保险科、银行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科)、金融稳定科。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无下属单位,全部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岳阳市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金融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办本年收入合计49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6%。本年支出合计45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9.40%。年末结转和结余38.03万元,与上年相比,结余数增加,收入与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人员调入导致经费收支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49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46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46万元,占比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45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47万元,占比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91.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6%。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0%。年末结转和结余38.03万元,与上年相比年末结转结余数增加,收入与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人员调入导致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为459.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相比增加9.4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47万元,占比10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字相比一致,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字相比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45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47万元,占比100.00%。人员经费为321.94万元,主要是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开支;公用经费为50.93万元,主要是用于维持办公室正常运转的耗材等办公费开支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4.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1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总额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无增减,因公出国境费用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办按照相关政策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开支。
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4.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61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1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及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总额与上年决算数下降了61.0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有所增加,主要是我办2017下半年度公车维修费放在了2018年进行结算,导致有所增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无增减,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决算数比较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办按照相关政策严格管理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我办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为0,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为0;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为3.6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公务接待费为1.17万元,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公务接待人数为3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办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市政府金融办政拨款收入合计491.4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59.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03万元。主要绩效目标是:完成相关金融工作的开展。通过规范收支管理,完善收支制度,加强收支审核,强化内部控制等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并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预算绩效申报、监控、管理等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3万元,比2017 年增加26.73万元,增加约一倍%。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导致数据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 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 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政策宣传、优抚安置、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抚恤(款):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四)退役安置(款):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五)社会福利(款) 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儿童福利(项) 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 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殡葬(项) 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七)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以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八、“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