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2.受理并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市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3.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公文、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市人民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度督查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5.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7.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8.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9.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8年度政府办决算编报范围包括政府办本级及所属归口管理单位,具体为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民宗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1个(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单位8个(市政务中心、12345热线办、重点办、驻京办、驻沪办、驻深办、驻上办、洞庭湖博物馆)。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7614.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70.93万元,增加0.94%;2018年度7439.3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减少了516.87万元,减少了6.50%,主要原因是人员由于退休,调任减少,工资福利及相关日常经费开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7,61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39万元,比上年增加10.33%,占本年总收入97.7%。其他收入175.22万元,比上年减少78.12%,占本年总收入2.3%。按照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7070.38万元,占比92.86%;科学技术支出收入20.00万元,占比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458.84万元,占比6.03%;城乡社区支出收入25.00万元,占比0.33%;交通运输支出收入10.00万元,占比0.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收入20.00万元,占比0.2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收入10.00万元,占比0.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3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3.69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1.53%。项目支出3605.6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8.47%。按照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92.60万元,占比92.65%;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占比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75万元,占比6.21%;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占比0.34%;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比0.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0万元,占比0.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0万元,占比0.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439.0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96.62万元,增加10.33%,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39.3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01.31万元,增加2.86%总计各增加400.93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政务中心扩容改造等专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3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201.31万元,增加2.86%。主要原因是:政务中心扩容改造等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239.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2.63万元,占92.45%。科学技术支出20万元,占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75万元,占6.38%。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占0.35%。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占0.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占0.2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万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65.25万元,支出决算为7,239.38万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92.27%。其中: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611.78万元,比上年减少21.15%。主要是部分职工退休及调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46.74万元,比上年增加73.06%。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16万元,比上年增加9.71%,主要是过世职工一次性遗属抚恤费及丧葬费支出。项目支出3405.69万元,比上年增加21.8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73.43万元,比上年增加14.95%,主要是政务中心扩容改造专项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432.26万元,比上年增加267.94%,主要是会议室维修改造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为383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1.94万元,占比87.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75万元,占比 12.04%。人员经费为3286.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开支;公用经费为546.74万元,主要是用于维持办公室正常运转的耗材等办公费开支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0.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6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65.9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49.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15.58万元), 总额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减少了32.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减少39.22%,公务接待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减少25.50%,因公出国(境)费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较减少22.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30.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6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为165.94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49.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15.58万元),总额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降低了11.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减少17.54%,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较减少8.59%,主要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决算数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15.58万元,占4.71%。因公出国(境)3批次3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65.94万元,占50.21%。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9万元,占45.08%。公务接待1491批次14901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44.57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我办根据市政府办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通过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管理流程等一系列措施,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管理得到有效提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46.74万元,比2017年增加230.8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务决算统计口径与去年有差异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465.58万元,其中:服务类465.58万元。政府采购支出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465.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比重为10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5辆。年末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年末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一)民政管理事务(款) 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民政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民政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 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政策宣传、优抚安置、救灾救助、社会福利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民政局本级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抚恤(款):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四)退役安置(款):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五)社会福利(款) 反映社会福利事务支出。
1、儿童福利(项) 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老年福利(项) 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殡葬(项) 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4、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七)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以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 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八、“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特定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