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岳阳市20 1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 305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6年 5月 30 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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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湘宁 |
联络电话 |
885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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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24 |
实有人数 |
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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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具体监管。局机关内设16个职能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检验中心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所属二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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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1、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2、扎实开展“四小”整规及“四查”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秩序不断规范; 3、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严把药品生产源头关、药品流通领域安全关和器械质量安全关,全方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4、强化稽查打假,严肃查处假劣食品药品; 5、创新监管手段,提升行政服务和监管水平; 6、扩大宣传,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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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面达100%,未发生大型源发性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力开展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诊所、小药店等“四小”门店整治,全市共检查小食品商店33138家,小餐饮9544家、小作坊397家。整改规范小食品商店2785户,小作坊131家,小餐饮店1230家;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363起,查扣不合格食品1862公斤,立案查办案件338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128件;完成抽检食品1000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8批次,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检查覆盖率、整治到位率达100%。开展日常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监管巡查,检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店1507家。没收过期变质食品203公斤;专项整治湿米粉、调味面制品、食用油、月饼、配制酒、辣条等,同时做好了“两会”、两节、高考、全国体育舞蹈公开赛等重大活动餐饮保障任务。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药品安全建议、提案共5件,实现了办理率、见面率、满意率、落实率四个100%,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市人大、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 2、市局共完共完成食品药品监督抽验3280批次,快检3800余批,检出不合格品170批。查处食品药品一般程序案件2488件。我局打假热线12331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件989件(次),其中立案调查4件,受理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38起,办结率100%,投诉举报满意率100%。 3、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实施GMP、GSP认证,深入开展药品、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大案要案,确保了监管资源的不断整合,监管模式的不断创新,监管手段的不断丰富,基本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特别在专项整治中重点查办了35吨走私问题冷冻牛肉案和海蓝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化妆品案,并开展了名优特酒打架专项行动,有效保障了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4、助推食品和医药企业发展。以政策为引导,以服务为手段,全力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医药企业发展,为岳阳医药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2015年全年完成生物医药产值近160亿元,产值比去年同期增长14 %,居各产业增长之首,呈现产销两旺的良好态势。同时,全力打造食品千亿产业集群,积极助推风味鱼制品、湘式挤压糕点两个地方标准升级采用,通过指导服务,确保全市食品生产企业QS证数量突破1000张,稳居全省第二位,我市食品产业产值已突破千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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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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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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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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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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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4646.11 |
714.65 |
3882.93 |
0 |
0 |
4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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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3888.67 |
465.53 |
3384.58 |
0 |
0 |
3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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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检所 |
757.44 |
249.12 |
498.35 |
0 |
0 |
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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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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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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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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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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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730.75 |
1389.63 |
1003.16 |
314.32 |
1341.13 |
1915.36 |
19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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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2091.94 |
882.12 |
651.13 |
230.99 |
1209.82 |
1796.73 |
179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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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检所 |
638.81 |
507.5 |
352.03 |
83.33 |
131.31 |
118.63 |
11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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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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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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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3.29 |
12.39 |
55.51 |
0 |
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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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59.19 |
7.78 |
46.02 |
0 |
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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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检所 |
14.10 |
4.61 |
9.49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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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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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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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209.88 |
22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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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585.06 |
58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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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检所 |
1624.82 |
162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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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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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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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餐饮服务企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面≥95% 目标2:完成快检20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药品750批,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2000批。 目标3:未发生大型源发性的餐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面100% 完成快检38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药品803批,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2477批。 全市未发生大型源发性的餐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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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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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岳发〔2014〕7号文件附件3中1-5项考核内容,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面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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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覆盖面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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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45680家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3100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1550家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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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快检2000批次,监督抽验2000批次 |
完成快检38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药品803批,完成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抽验2477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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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普通案件办结时限≤60天(重大案件办结时限顺延) |
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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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赶到现场时间≤24小时 |
1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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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单次监管办案费用0.3万元 |
0.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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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抽验费用0.45万元 |
0.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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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
未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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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有效推进我市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就业人数;有效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
24.6万人;产值11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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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餐饮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
我市“文明餐桌行动”成功经验全国推广,文明城市评选顺利获批,食品安全保险试点经验获全省推广,岳阳获得全省食品安全先进市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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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5% 指标2:群众满意率≥85% …… |
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9% 群众满意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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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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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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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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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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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焕斌 |
副局长(组长)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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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藏修 |
纪检组长(副组长)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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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孟祥 |
科长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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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宇 |
主任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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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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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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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陈志宇 联系电话:8843703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1999年9月,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在原市医药管理局基础上归并市卫生局药政、药检职能组建的行政执法单位,定名为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8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2004年5月再度机构改革,增加食品综合协调管理职能,更名为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局依法逐步承接餐饮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2010年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再次改革,改革后,我局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基础上,增加餐饮环节食品、化妆品和保健食品监管等职能,并由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2015年,根据国务院国发〔2013〕18号(《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文件和省局“三定”方案精神,我局迎来了第三次改革,整合市食安办、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负责对全市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酒)、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围绕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新目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科学监管、依法行政,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确保了全年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 1、决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系统决算支出为27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63万元,占总支出50.89%,人员支出占基本支出72.19%,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27.81%;项目支出1341.13万元,占总支出49.11%,行政事业类支出占项目支出100%,基本建设类支出占项目支出0%。结构按单位分布如下: 2015年部门决算支出结构分析表 金额单位:万元
2、项目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我系统项目支出总额为1341.13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33.35万元,市级专项资金支出907.78万元。(由于机构改革进度,食品检测中心未独立核算,其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专项资金通过我局下拨,全年共下拨给食品检测中心此项专项资金449.7万元。局机关支出378.08万元(含两个直属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支出8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二级机构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共支出529.70万元。药品抽验项目经费支出80万元,食品抽验项目经费支出449.70万元。 (2)市局本级专项资金共支出378.08万元。其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支出94万元。主要支持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核查,特殊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及高危药物企业的监督检查、GSP认证现场检查、GMP跟踪检查。对食品生产、流通进行日常监管、检验抽样。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检测抽样。稽查办案支出42万元,重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执法服装款支出23万元。市局办公楼搬迁、经开区和南湖区局开办费等其他项目支出219.08万元。 (3)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33.3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共支出162.13万元。具体项目为:保健食品抽样支出3.6万元,化妆品抽样支出1.4万元,医疗器械抽样支出0.8万元,药品及特殊药品监管支出15.4万元,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31.5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支出35.53万元,稽查打假支出29.2万元,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支出4.7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支出10万元,队伍能力建设支出3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共支出218.72万元。具体项目为市局投诉举报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餐饮环节安全监管支出6万元;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3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支出6万元;省级药品抽样支出6.68万元;省级医疗器械抽验支出1.53万元;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50万元;全省食品药品四小规,四整治、四清查行动支出20万元。市药检所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支出10万元;省级药品检验支出46.9万元;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14.11万元。市食检中心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52.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l5年度系统三公经费总支出73.29万元,未超年初计划数。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5.39万元,使用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1万元,使用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39万元,使用当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9万元。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l、严格预算管理模式。在收入预算编制上,严格遵循统筹内外财力、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项目经费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统筹安排,编列到具体项目。 2、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采用“因素分配法”,由项目责任科室提出相应因素和权重进行统筹分配。 3、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组织财务、监察、业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各部门提高专顼资金使用效益。 4、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分散权利、分清程序、分担风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充分尊重使用单位需求,做到有理有据。提请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阳光操作。 三、实施情况 (一)忠诚履职、强化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1、重点监管,全力开展“四小”整规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小药店等“四小”门店开展整规行动。全市共检查“四小”门店43079家,整改规范小食品商店4146家,查扣“四小”门店不合格食品1862公斤,完成专项抽检食品1000多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28批次,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检查覆盖率、整治到位率达100%。 2、严格标准,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四查”行动。全面推进食品药品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四查”行动,通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举办业务培训,建立标准台账,树立一批样板店和配备一批设备,确保“四查”行动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全年上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普查基础数据25381条,张贴监管信息公示牌4305张,发现并处理食品药品风险隐患263起,查办案件768起,收缴问题食品药品36534公斤,补办经营许可1650家,“四查”工作进度快、成效好。 3、层层设防,全方位保障食品安全。一是在生产环节积极开展以“一非两超”为重点,涉及辣条、湿米粉、调味面制品、食用油、月饼、配制酒等多个专项整治,收效显著,同时完成抽检1331批次,不合格52批次,合格率为96%。同时,率先承接省局下放的食品生产许可,新办、换发QS证100多张,有力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二是在流通环节开展了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品、长期冻肉及其制品、含海米虾皮等13个专项整治,检查食品经营者9876户次,立案查处269件,查处不合格食品1510公斤。同时,对492批次调味品、酱卤肉制品和256批次乳制品、饮料、罐头进行了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8%、96%。三是在餐饮环节开展了学校食堂、旅游景区、肉及肉制品、夜宵和南湖水环境等多个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特别是全面整治了污水直排南湖的餐饮企业,督促46家烧烤店自行修筑化粪池、沼气池,按规定排放废水,减少南湖环境污染,同时,圆满完成了“两节两会”、高考等重大活动和重宾接待活动的餐饮保障任务。四是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突出对超市、药店、美容美发店等105家问题多发场所进行检查,查处了一批假冒“欧莱雅”等化妆品。同时,针对减肥、通便、辅助降血脂等8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问题进行了67批次监督抽检,严查了非法添加。 4、狠抓关键,全过程保障药品安全。一是严把药品生产源头关。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监管,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对全市7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处理预警问题306次,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组织开展注射类高风险药品、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专项跟踪检查。监督检查科伦制药、金寿制药等生产企业16家次,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二是严把药品流通领域安全关。狠抓特殊药品监管,登陆特药监管网153次, 检查宝鑫、康尔等特药经营企业12家次,检查覆盖率100%,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通过电子监管网处理基本药物预警9012次。市场抽检中药材中药饮片18批次,检出假劣药3批次并立案查处。妥善处理原花板桥黄金街中药材非法经营市场的遗留问题,确保非法中药材经营市场正式关闭。同时,大力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全市1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623家零售(含连锁)药店均通过GSP认证。三是严把器械质量安全关。积极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实施,对8家无菌类、植入类、体外诊断试剂类等高风险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责令整改1家。同时,检查器械经营企业57家,责令整改7家。对24家医疗机构植入类、介入类和大型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做到每台设备均建立了质量档案。天津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后,我局第一时间开展排查,我市未发现该问题气体。 5、重拳出击,不断强化重点领域稽查打假力度。对冷冻肉品、鲜湿米粉、月饼、包子馒头、干辣椒、名优特酒等多种重点食品和化妆品开展了专项稽查,全市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488件,办理当场行政处罚案件1526件,特别是查处了35吨走私问题冷冻牛肉案、市海蓝星公司非法生产化妆品案和名优特酒假冒案等一批大要案,受到了国家总局和省局的好评。 6、强化检验检测,提升技术保障水平。强化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全年共完成食品药品监督检验3280批次,其中食品检验中心完成食品检验2047批次,不合格93批次,合格率为95.1%,我所共完成食品药品检验1401批,共完成检品1233批。其中药品803批,抽验415批,不合格44批,委托378批,现场试验8批,所内比对2批;食品388批(抽验330批,其中32批不合格,委托17批,现场试验及模拟检验41批);保健食品16批(抽验6批,其中1批不合格,委托7批,现场试验及比对3批);化妆品26批(抽验1批,委托13批,现场试验及模拟检验12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食品药品检验1233批,不合格77批,合格率为93.8% 。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市食品检验中心均重新顺利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通过药品检验参数共计112项,扩项2项;环境空气洁净等级测定参数8项;化妆品理化检验参数共计46项,扩项9项;食品检验参数共计362项,扩项58项,其中食品理化检验参数135项、药物残留检验参数11项,农药残留检验参数44项,食品添加剂类检验参数46项,非食用物质类检验参数15项,保健食品检验参数45项,水质检验参数56项,食品微生物检验参数10项。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1、积极进取圆满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2015年初,我局顺利完成了市工商、质监、卫生、商务有关人员的划转和职能调整,市局正式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九月下旬完成了经开区分局和南湖分局的人员划转,成立了经开区和南湖新区两个分局。全市各县市区局均已设立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屈原区已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湘阴、华容、平江、汨罗、岳阳县和临湘六县市相继成立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并将乡镇工商所的牌子更换为食品药品监管所。经过此轮机构改革,我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形成了权威、统一、高效的监管网络。 2、完善制度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食品药品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制定了实施行政处罚查审定三分离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机构改革后划转我局工作的执法人员换发了行政执法证。落实执法案件查办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本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自查率达100%。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妥善处理4起行政复议。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行政诉讼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自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切实维护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的规范统一和公平公正。五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政务中心窗口和公示栏等公示市局办事依据、内容、程序、标准、结果、服务承诺等,在市政府网站公示189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单位财务预算和“三公”经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全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5份建议、提案,实现了办理率、见面率、满意率、落实率四个100%。七是强化了食品药品应急管理。重新修订了《岳阳市食品安全事故操作手册》,调整了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和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健全了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对“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 3、落实责任,全面完成计生和社会综治任务。一是强化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对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全系统计生专干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计生宣传活动经费都按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到位率达100%。由于工作突出,我局获得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强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积极实行领导接访、干部下访,落实了矛盾排查“零报告”制度。配合综治办、居委会等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考核工作,自觉抵制“法轮功”邪教和地下“六合彩”等各类“黄、赌、毒”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上半年民调测评中再次进入市直前十名,获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同时,协助抓好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上述相关企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三是突出抓好禁毒工作。加强对麻精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坚持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每季度一检查,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每半年一检查;通过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创建“无毒单位”、“无毒社区”等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获得了“全省禁毒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四是多措并举做好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合理问题,做到一次性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或不合理要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全年共处理市长信箱转来的市民来信 25封,处理12331热线547件,12345热线404件,受理各类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38起,全部按时办结,满意率达100%。 4、对症下药狠抓精准扶贫和双联工作。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局领导在遍访临湘詹桥镇壁山村24个村民小组后,与各扶贫单位共同研究制定了2015至2017年扶贫工作规划。开展“一进二访”活动,筹集资金30多万元为该村实施精准扶贫,解决了村部建设、水毁工程、居民点提质改造、饮水工程和村级公路硬化等困难。走访该村331名困难户,确定了15户精准扶贫对象,先后为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近10万元,结对援助了10名家庭贫困小学生。先后两次到双联单位塑料二厂开展走访慰问,对30户因病致贫的困难职工送去了慰问金。 5、把握要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完善了市局舆情处置和舆情专报管理制度,针对网络出现的食品药品热点问题和群众意见进行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引导,对于较尖锐问题当即呈送分管领导并由相应的业务科室及时处置到位,有效的展示了食品药品监管的良好形象。二是扎实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完善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并及时调整了新闻发言人,发挥媒体宣传导向作用,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刊登报道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新闻和信息597篇次。三是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严格按照市文明办要求,按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民普法教育”等9大块、27个分项的文明创建资料。并认真开展了诚信体系建设、道德讲堂、文明餐桌行动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建立“红黑榜”,在局网站、岳阳市主流媒体公示检验结果944批次,市局的执法办案工作记录也做到了同步公示。共在食品药品企业建立“道德讲堂”46所,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323次,参与人员近万人次,基本实现了道德讲堂在30人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100%全覆盖。同时,评定表彰“文明食品经营店”20家、“文明药店”10家、“文明餐饮店”20家、“文明食堂”20家。因成绩突出,获得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三)重视党建、深化作风建设,打造团结奋进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和执法队伍 1、紧贴实际,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高质量做好专题教育动员部署。我局于5月下旬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组成专题教育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时间表,确保教育活动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二是高质量讲好专题党课。共开展8次专题党课辅导,请市委讲师团李桂华教授和蔡吉跃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2次;局长卢大平同志带头讲党课3次;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落实“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在全局干部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三是高质量开展专题研讨。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深化认识和查找问题相结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撰写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1篇。党组中心组重点分3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领导干部均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逐一发言。四是高质量开展系列活动。注重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人生不再重来》、《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影片。力推廉政文化建设,联合市纪委宣传部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宣传,在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单位360余家电子显示屏宣传廉政警示语。开展实践体验,组织党员干部到红色基地平江起义旧址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五是高质量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围绕主题广泛征求意见,分类梳理形成征求意见清单。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50个;制定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谈话方案,开展廉政工作谈话23次。拟于2016年1月中旬正式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不严不实问题。 2、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细则》,坚持党务政务同落实,重点研究了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基层组织设置,党建活动和党务公开等工作。与基层党组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二是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务公开等制度;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党小组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同时,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多次组织开展新《食品安全法》、新版《药典》等食品药品新政策法规的学习。三是强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完成了食品药品检验所党总支换届选举;在基层组织设立了专职纪检员;指导新成立的经开区和南湖新区两个直属分局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在党员之间开展多层面谈心,及时解决党员在工作、思想和作风上的问题。四是深入推进“党员进社区,竞赛当五员”、“我为群众当义工”等助残帮困活动。在湖滨社区认领了102个服务岗位,结对帮扶72户社区居民,党组成员结对帮扶10户残疾家庭,捐款2.1万元;党组书记作为党代表深入社区收集民意4次,召开座谈会2次,有效化解了因土地征收上访户的矛盾。五是开展多个党建专题活动。举办了以“三严三实”为主题的“千名书记讲党课”活动;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四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了道德讲堂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汨罗任弼时纪念馆开展庆祝建党94周年表彰活动。六是开展群团活动。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与党建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积极发挥机关工会、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参加机关党委主办的篮球赛、党务知识竞赛、“三关爱”、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特别是我局党员方秀根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成功挽救一名濒临死亡的白血病患者的爱心义举,受到了社会广泛赞誉,有力弘扬了正能量。 3、狠抓落实,全面推行三个办法实施到位。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和监督干部的暂行办法》、《岳阳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暂行办法》(简称“三个办法”)文件下发后,我局迅速行动,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学习贯彻领导小组,按照“一套实施细则”、“一次学习讨论”、“一篇心得体会”、“一个专题专栏”四个一的要求组织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贯彻落实“三个办法”热潮。一是出台实施细则,我局专门出台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想事干事成事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做到“三个办法”实施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讨论。组织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采取领导领学、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同时,设立宣传教育专栏。通过宣传窗、电子屏、微信、门户网站等,大力宣传“三个办法”具体精神,确保干部职工掌握好,践行好。三是严格落实问责办法。把“三个办法”纳入到“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中,建立问责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监督检查,对查摆的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加强整改。四是结合实际落实本职工作。把“三个办法”的精神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日常工作中,让有为的干部有位,让平庸的干部让位,对不为的干部问责,用实际行动,为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障。 4、健全制度,狠抓作风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深入的自查剖析,及时整改问题,工作状态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打造了一支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二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统一接待窗口,杜绝超标准接待,严格公物、办公用品采购和文印管理。 5、狠抓效率,深化“三提升”工作。提升落实到位率方面,积极推进《政府工作报告》、新增长极建设和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目标任务落实,通过专项会议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解,划定了工作范围、目标和完成时限。作为生物医药产业帮扶牵头单位,我局通过抓政策帮扶、业务帮扶、联手帮扶,科学完成《岳阳市生物医药产业“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任务,帮扶企业解决工业用地、厂房改造、用水用电、人员招录等困难问题64个,助推湖南科伦药用新型包装材料、岳阳县健强医药项目等3个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全力打造食品千亿产业集群,积极助推风味鱼制品、湘式挤压糕点两个地方标准升级采用,通过指导服务,确保全市食品生产企业QS证数量突破1000张,稳居全省第二位,目前我市食品产业产值已突破千亿元,扎实完成了目标任务。提升行政效率方面,积极推进市政府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领导批示(交办)工作落实,对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项目建设,南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多项工作均迅速进行了处理,确保了市政府重要工作指示落实到位。提升群众满意率方面,我局积极畅通民情诉求渠道,认真回复“市长信箱”信件、“12345”公众服务热线和“12331”热线投诉举报。同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化许可程序、压缩承诺时限,积极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许可1125件,均提前三分之一的规定时间办结,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繁重的监管任务相比,监管力量明显薄弱,监测水平明显不足,监管信息化水平明显滞后,应急能力相对迟缓,从而使得监管系统不能有效识别、正确评估、合理分级和及时处置食品药品监管过程中的风险,以达到有效监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投入不足,监管需求难满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任务繁重,点多,面广,难度大,监管资金投入没有与所承担的监管责任成正比。根据《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均需购样检验且承担检验费,药品、医疗器械检验费也需监管部门承担,高档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仅购样成本就达到了平均3000-5000元/批次,检验成本也接近3000元,而2015年,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进一步增加,除原有的“四品一械”监管对象外,新增加了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但是我市每年列入市财政预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验专项经费仅为350万元,近几年一直没有增加,按照《湖南省“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的规定,要求每年食品药品抽检数达到2批次/每千人,以此标准计算,现有预算远远不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尚未得到地方政府足够的资金支持,与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相比存在较大缺口,而如因成本问题放弃检验,就意味着食品药品可能会出现监管漏洞,就有可能对群众的健康造成潜在损害。 (二)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效率急需提升。2015年,我局正处在机构改革推进期间,除整合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等部门人员外,还成立了经开区、南湖新区两个直属分局,编制、人员等均有不同程度增加,执法装备和监管工作经费却没有相应增加,且新划转人员来源较杂,专业人员少,在队伍培训、装备添置、专项整治方面面临经费紧缺的压力,行政办公经费仅能保障日常运转,挤占一点用于培训也是捉襟见肘,无力组织成规模的宣教培训活动,导致原有监管队伍知识老化,而新加入的同志因为缺乏培训机会,在面对沉重的监管压力,有限的监管力量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三)检验能力不足,检测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增了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项目,2015年新修订的中国药典又增加了药品检测项目和难度,对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都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急需经费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有条件还要选派一部分人员前往上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跟班学习新的检验技术;市食检中心成建制划转我局后,检验业务用房紧缺,目前为一栋破旧并限期拆迁的旧房,使用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与我市作为食品产业大市所承担的检验任务极不相称,经努力,我局已成功获得新建食检中心立项,但仍然存在很大的建设资金缺口。另一方面,由于经费限制,一些陈旧的仪器得不到更新,大型仪器无法添置,特别是精密的物质成分类分析仪器,动辄成百上千万,而目前财政投入连基本检验都难以完全覆盖,大型仪器的添置经费也一时难以到位,导致某些检测项目无法开展,存在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漏洞。 (四)应急处置不足,新闻宣传成效不佳。食品药品安全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每逢其他地区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媒体就会蜂拥而至询问本地食品药品是否安全。如何应对媒体、如何回应公众的疑问是摆在我们基层监管部门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大投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大,点多面广线长,需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执法装备,多渠道解决执法部门抽样检验的样品费和检验费。加大乡镇投入,对农村食品药品的协管员、信息员给予一定的补助,提高监管能力。建议适当加大食品药品监管的投入力度,以确保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加强能力建设,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构建长效的监管体系。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稽查打假、执法办案、监测抽验、风险排查等多种监管手段,提升风险隐患与风险防控能力,及时发现和纠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充实稽查执法力量特别是基层稽查力量,强化技术检验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稽查打假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稽查打假奖惩机制、问责机制、行刑两法衔接机制,切实加强日常稽查,深入开展重点稽查,组织实施专项稽查,加大案件查办和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食品药品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舆情监控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网络论坛、新闻跟帖、博客、手机短信、微信、搜索引擎服务的跟踪和关注,及时了解有关本地药品安全问题的网络舆情动态,收集有代表性、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舆情信息,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对策,确保舆情监测早发现、早研判、早引导。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宣传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特别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增加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安全信用意识。 (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的一个重要手段。要结合本单位的资金能力,分清业务的不同性质,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合理规范的分工和岗位职责界定,以保证财务的职能得以有效地实现。要加强对资金支出方面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率,要事前做计划,事中进行控制,事后总结提高。要将资金合理安排使用,使资金达到专项专用的目的,充分体现资金投向的目标和效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将与市财政局紧密配合,开展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