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食药监局2017-04-1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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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016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               305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7年 4 月 15 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朱湘宁

联络电话

8852925

人员编制

104

实有人数

102

职能职责概述

   单位主要职能:

1、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2、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安全监管。

   机构简介:

局本级内设16个职能科室,下设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三个: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南湖新区分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三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监督检验中心和经开区分局。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围绕一极三宜工作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2、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秩序;

    3、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严把药品生产源头关、药品流通领域安全关和器械质量安全关,全方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4、强化稽查打假,严肃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狠抓大案要案

    5、突出检测,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6、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科学化,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舆情引  导工作;

    7、全力帮扶食品生物医药产业,保障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16年,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指针,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紧紧围绕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工作目标,强基础、抓重点,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实现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993.58

610.68

2999.78

383.12

1、局机关

2329.91

456.89

1831.24

41.78

2、食品药品检验所

667.97

118.63

530.74

18.60

3、食品检验中心

595.87

35.16

446.35

114.36

4、经开分局

399.83

0

191.45

208.38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3349.01

2115.13

1633.39

481.74

1233.88

644.58

644.58

1、局机关

1915.22

1312.88

1067.19

245.69

602.34

414.69

414.69

2、食品药品检验所

551.92

401.25

312.15

89.1

150.67

116.06

116.06

3、食品检验中心

515.49

166.28

92.55

73.73

349.21

80.38

80.38

4、经开分局

366.38

234.72

161.50

73.22

131.66

33.45

33.45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3.13

13.26

59.87

1、局机关

41.08

6.34

34.74

2、食品药品检验所

10.48

3.07

7.41

3、食品检验中心

19.21

1.49

17.72

4、经开分局

2.36

2.36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987.93

2987.93

1、局机关

634.46

634.46

2、食品药品检验所

1628.71

1628.71

3、食品检验中心

706.87

706.87

4、经开分局

17.89

17.89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目标1:监督检查覆盖面≥95%

目标2:完成快检30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药品、化妆品830批,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抽验2371 批。

目标3:大型源发性的餐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零发生率。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面100%

完成快检38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药品、化妆品887批,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抽验2424批。

全市未发生大型源发性的餐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指标1: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100%

100%

指标2: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覆盖100%

100%

指标3:食品药品安全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95.56%

数量指标

指标1: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50700家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3200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1600家次。

100%

指标2:食品检验:省、市级食品(含农产品、保健食品)监督抽验任务2371批次。

完成省、市级抽验2424个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30批次,保健食品46批次,完成率超100%。

指标3:药品检验:省、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750批次。

化妆品检验80批次。

完成药品抽检任务799批次,完成化妆品抽验88批次,完成率超100%。

时效指标

指标1:普通案件办结时限≤60天(重大案件办结时限顺延)

45天

指标2:投诉举报赶到现场时间≤24小时

12小时

检验工作时效性

在法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对重要检验实行随到随检。

成本指标

指标1:单次监管办案费用0.3万元

0.24万元

指标2:食品药品抽验费用0.45万元

0.35万元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未发生

经济效益

有效推进我市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就业人数;有效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24.6万人;产值1160亿

生态效益

通过制订食品药品检测相关的标准,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

保障我市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5%

指标2:群众满意率≥85%

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9%

群众满意率90%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8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徐焕斌

副局长(组长)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欧阳藏修

纪检组长(副组长)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付孟祥

科长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志宇

科长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0730-8852925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具体监管。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16个职能科室,下设六个二级机构。

内设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科、酒类安全监管科、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 岳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岳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其中岳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岳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6年支出总额33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13万元,占总支出63.16%(其中:人员经费1633.39万元,占77.22%,日常公用经费481.74万元,占22.78%);项目支出1233.88万元,占总支出36.84%。其中行政事业类支出占项目支出100%,基本建设类支出占项目支出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综合协调、抽验、购样、检验、稽查打假、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等专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全年基本支出211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33.39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976.3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93.9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1.72万元,离退休费支出216.4万元,医疗费支出71.38万,离退休人员补助及其他人员支出103.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81.74万元,包括办公费支出79.98万元,印刷费支出7.76万元,水电费支出48.58万元,邮电费支出10.02万元,差旅费支出8.53万元,维修费支出19.68万元,会议费支出0.8万元,培训费支出2.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1万元,工会及福利支出89.69万元,劳务费支出14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6万元,被装购置费支出4.82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8.1万元,其他支出83.54万元,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27.12万元。

(二)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6年市财政共计下达专项资金1159.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200.7万元,省级专项226.56万元,市级专项732.14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度我系统项目支出总额为1233.88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27.26万元,市级专项资金支出806.6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二级机构项目支出631.54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抽验项目支出65万元,省级综合协调支出5万元,市级药品抽验项目支出85.67万元,市级食品抽验项目经费支出344.21万元(其中市局拨入135.16万元),食品药品监管支出131.66万元。

(2)市局本级专项资金共支出602.34万元。

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347.2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共支出194.70万元。具体项目为:保健食品抽样支出2.88万元,化妆品抽样支出2.12万元,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25.2万元,药品及特殊药品监管支出23.62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支出35.53万元,稽查打假支出17.2万元,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支出9.15万元,新闻宣传支出32万元,应急演练支出5万元,队伍能力建设支出42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共支出152.56万元。具体项目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3万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135.16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支出5万元;医疗器械抽验支出1.2万元;药品检验支出8.2万元。

市级专项资金支出共计255.08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核查,GMP跟踪检查,药品快检、药品抽样、购样;食品生产、流通进行日常监管、检验、抽样、购样;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抽样、购样;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GSP认证经费支出;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打假办案支出。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户核算,严格实行先计划、再用款。由单位财务及内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并进行评价分析,充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1、食品药品“四查”工作

食品药品“四查”工作是我市2016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也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全系统上下同心,强力推进。2016年9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完成了食品药品“四查”工作任务,普查工作开展率和普查数据录入率均达100%,对全市53576户“四品一械”的持证市场主体,均建立了详细的信息档案,进一步摸清了工作底数,明确了监管方向。湘阴县局行动迅速,推进有力,去年5月31日,全市食品药品四查工作现场会在湘阴召开,推介了该局的典型经验。据统计,全市在“四查”行动中,共排查风险问题2992个,指导企业改进生产经营4385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22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217份,开展联合执法260次,收缴召回问题食品药品68601公斤,处罚1555.92万元。由于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4月全省食品药品“四查”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了典型经验介绍,2016年,省局三次以简报专刊形式在全省推介我市工作做法和成效。

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了平均不低于2次的日常监管检查,下达整改通知195份,着重巩固了平江“辣条”整治成果,扶持“辣条”龙头企业开展科研开发和产业升级。在食品流通环节,落实网格监管责任,检查经营企业、食品市场、超市43821家次;中心城区,市、区两级与农业、畜牧部门开展了肉品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市区农贸市场、大型冷库和超市39家次,没收不合格猪肉猪肚1152公斤。在餐饮食品环节,着力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工程等重点工作,保障了李克强总理来岳视察等36场次重大活动餐饮安全,被市政府评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共评定优秀餐饮服务单位837家,良好1726家,合格9567家;督促1345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强化对减肥、通便、辅助降血脂等8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祛痘除螨等4类化妆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17家次,立案查处25起。在食品稽查打假方面,先后开展了夏季桶装水、湿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平江“辣条”、名优特酒、华容君山“酱腌菜”等重点品种;农村食品市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两会两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多个专项整治。共收缴“三无”、过期、不合格等问题食品7098公斤,查扣问题冷冻鸡爪1.2吨,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优特酒”400余瓶,端掉米粉面条无证生产等“黑窝点”15个,取缔无证经营食品店145户,查办案件388起。

3、药品器械专项整治

在药品生产环节,开展了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检查药品生产单位7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26份,立案11起。在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61家次,发现缺陷项104条,责令整改596家,立案165起,收回药品GSP证书8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家,查处“两非”案件12件。在医疗器械监管环节,着力落实市场退出机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9个,积极推动行业自治,评定诚实守信质量信用A级企业81家、基本守信质量信用B级企业2家。在药品稽查打假方面,突出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规范的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溯源体系,先后对科伦、金寿等药品生产企开展了多组分生化制剂、原料药、胶囊剂产品等5次专项检查,监督抽验药品76批,责令整改5家,约谈企业负责人5家,查处违法案件8起。在医疗器械稽查打假方面,先后开展了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定制式义齿、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和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3起。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l、严格预算管理模式。在收入预算编制上,严格遵循统筹内外财力、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项目经费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统筹安排,编列到具体项目。

2、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采用“因素分配法”,由项目责任科室提出相应因素和权重进行统筹分配。

3、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组织财务、监察、业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各部门提高专顼资金使用效益。

4、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分散权利、分清程序、分担风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充分尊重使用单位需求,做到有理有据。提请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阳光操作。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注重防控,强化日常监管

 1、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有力。在餐饮食品环节,开展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工程等重点工作,保障了李克强总理来岳视察等36场次重大活动餐饮安全,被市政府评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评定优秀餐饮服务单位837家,良好1726家,合格9567家,督促1345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在食品生产环节,完成直管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107家次,着重巩固了平江“辣条”整治成果,扶植“辣条”龙头企业开展科研开发和产业升级。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保障中心城区肉品消费安全,检查市区23家农贸市场、大型冷库和超市,没收不合格猪肉猪肚1152公斤,净化了肉品市场。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强化对减肥、通便、辅助降血脂等8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祛痘除螨等4类化妆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监督,立案查处25起,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

2、药械领域日常监管成效明显。在药品生产环节,开展了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整治,检查药品生产单位7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26份,立案11起。在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61家,检查出缺陷项104条,责令整改596家,立案165起,收回药品GSP证书8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家,查处“两非”案件12件。在医疗器械监管环节,着力落实市场退出机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9个。积极推动行业自治,评定诚实守信质量信用A级企业81家、基本守信质量信用B级企业2家。

3、阳光行政惠及民众。及时做好了省直管县平江县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工作,指导平江县成功启动“SC”证发放工作。市局全年共受理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发放“一次性告知单”3200多份,受理办理许可事项2762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

4、汛期食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7月以来,我市洪涝灾害严重,为确保防汛抗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先后派出6个工作组,9次赴华容新华垸、湘阴南湖洲镇巡查排险,为灾区群众送去13万元救助款和8万元救灾物资;通过开展重点品种和区域食药监管,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指导,强化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等措施,全力做好了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检查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和企业1370家,收缴不合格食品238公斤、劣药100余盒,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防汛抗灾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聚焦重点,打造安全环境

1、抓住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共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一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的节令食品、夏季桶装水、湿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平江“辣条”、华容君山“酱腌菜”等专项整治行动,还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的“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名优特酒打假以及餐饮环节的夜宵、旅游景区食品等专项整治。查扣问题冷冻鸡爪1.2吨,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优特酒”400余瓶,端掉米粉面条无证生产窝点5个,查处取缔无证经营食品店145户,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65户,收缴“三无”、过期、不合格休闲小食品等问题食品5098公斤,查办案件188起。二是在药械安全领域,在药品生产环节,对科伦、金寿等41家药企开展了多组分生化制剂、原料药、胶囊剂产品等5个专项检查,监督抽验药品76批,责令整改5家,约谈企业负责人5家,查处2家。在医疗器械监管环节,针对104家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别开展了经营行为、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定制式义齿生产、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和民营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5个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

2、强化稽查打假,狠抓大案要案。全市系统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089起。收到并处理省局交办函和外地协查函52件,处理职业打假人投诉54起,均如期完成,受到各方好评。一是畅通“行刑衔接”。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检察院等七部门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执法培训,对全市12县市区查办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2016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0起,刑事拘留41人,批准逮捕11人。二是深挖大案要案。成功捣毁岳阳楼区某药房非法批发药品“黑窝点”,端掉2个“黑仓库”,扣押药品400余件。指导岳阳楼区、岳阳县、经开区成功查处省局、省公安厅督办的非法熏制腊肉案件和销售假药“万艾可”案,现场缴获“问题猪肉”6333斤,收缴假药1100盒,在联合公安部门查大案中刑拘27人,提起公诉6人。

(三)突出检测,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1、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成功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300多万元,市政府划拨22亩建设用地和部分配套资金用于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建设,并积极开展规划设计、筹措资金等前期工作,第一期建筑面积4165平米,农产品检验检测室、实验性动物基地也将纳入该项目二期工程规划,力争将项目建成高标准的综合性市级食品检验中心。

2、检验检测工作取得实效。全年监督抽检食品药品共3311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31%,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3%,化妆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40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78例,药物滥用监测2264例,化妆品不良反应547例。

3、快检车一线发力。率先启用全省首台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在原药品快速检测车上增加食品农药残留、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吊白块、过氧化值等20多项食品指标监测设备和试剂,完善食品快检功能,对46家学校食堂、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单位的850批次食品药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了快速检测。

(四)夯实基础,打造坚强保障

1、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全市建成108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到岗人数680人,有效夯实了基层监管力量。岳阳楼区投入专项经费300万元建成16个站所,并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全区652个社区的网格管理。华容县划拨乡镇食安经费100万元,乡镇再按总人口人均1元标准配套专项经费,全县16个所均实行了“政府牵头、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其模式经验被《中国食品安全报》头版报道推广。

2、推进手段信息化。一是率先完成“四查”工作。食品药品“四查”工作作为我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也是我局中心和重点工作,全局上下强力推进“四查”行动,全市累计普查和录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3098户,处理风险问题2992起,指导企业改进生产经营4385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22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217份,收证22家,撤证4家,开展联合执法260次,查办案件2801起,收缴召回问题食品药品68601.3公斤,全市处以罚款1555.92万元。食品药品“四查”主体大普查录入工作任务于2016年6月底率先全省完成。由于工作推进有力,我局在4月全省食品药品“四查”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省局三次以简报专刊形式在全省推介我局工作做法和成效。二是推行二维码监管模式。指导岳阳县局首推食品流通环节二维码监管模式,督促全县102家批发经营户按照统一格式在销售凭证上印刷二维码图形,使监管人员、消费者通过扫码掌握购货日期,配送方及购货方电话、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全部信息,便于分级分类监管和放心消费。

3、推进监管科学化。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首次在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引入“双随机”飞行检查机制,飞检2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连锁总部,38家零售企业和14家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责令整改问题82个,约谈问题企业35家,撤证3家、收证22家,发现案件线索12条,立案3家,检查结果均在岳阳市公众网络平台进行了公示。

(五)全力帮扶,食品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1、食品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力帮扶食品企业,助推产业发展,实现了食品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位居全省第二位。一是主动承接许可下放。通过推行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严格审查程序,减少办证环节,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共帮助165家企业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二是突出传统产业帮扶。以平江面粉熟食、华容酱腌菜及风味鱼制品等传统优势食品产业为帮扶重点,加大上门服务频次,现场帮助企业完善生产技术规范。推动了“湘式挤压糕点”等标准修订,促进传统食品产业提质升级。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宣传宣贯,全市共举办培训班14次,培训企业负责人、检验员2162人次,有效提升了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

2、生物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精准帮扶,全力推进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目前,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年生产总值已达184亿元。一是调研摸底,找准发展难题。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湖南科伦、康普图等 24 家医药企业,实地调研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情况,重点梳理并收集企业在项目申报、产品注册、公共服务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 112个,列出清单,“一对一”帮扶,逐个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及措施136条。二是全面协调,联手帮扶解困。联合卫计、科技、环保等部门召开帮扶协调联席会6次,促成市领导到企业现场办公4次,为湖南科伦制药、新华达制药等6家重点企业解决问题75个。三是牵线搭桥,招商引资帮扶。11月,举办了全市生物医药重点民营企业产销对接会,促成湖南科伦制药等6家重点民营企业与岳阳市一医院等4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医药产品采购意向协议,预计本地制药企业将在本市医疗机构增加产品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同时,争取湖南兴蒙制药中药产业化项目等6个新项目落户岳阳,总投资为16亿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当前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基层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变,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仍然较多。在专项资金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整治难度大

我市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门店数量多,分布广,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城市等边缘地区,部分小作坊、小餐饮基础设施较为简陋,卫生条件不佳,加之少数经营人员素质不一、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另,由于传统的积淀和利益驱使,诸多部门、单位、开发商及个人搭建了许多小餐饮店,这些门店没有得到很好的规划,产权单位的管理不到位和城市管理力度不够,导致面积狭小的小餐饮店出店经营,露天作业。

(二)监管力量及工作装备经费相对不足

部门监管力量薄弱,能力建设还很滞后。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共有各级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单位53269家,据最新摸底情况,机构改革到位后全系统仅有执法人员1388名,人均管理38家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管理单位的数字还将不断增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与监管任务极不相适应。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时间较短,且经历了多次机构改革,从原来单一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增加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部分县市采取三合一模式,不少监管人员从前也从未从事过“四品一械”的监管工作,专业人才短缺,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监管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匮乏,缺乏专业检测设备和技术资质,快检能力更是缺乏,严重制约了基层食药品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检测经费严重不足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原来的监督抽样收费检查,变成现在的执法部门花钱买样,并承担检测检验经费的模式。根据测算,市本级每年实际支出经费近400万元,要达到省食安委的要求:“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样品检测费用按1500元/份计)”,财政预算应达到1000-1500万左右。但目前,市财政保障的整个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经费尚不足300万元,与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

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经费360万元,而全年食品药品监管监测工作实际投入123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拨款427万元,非税收入返还及其他收入443万元。去年4月以来,省政府陆续发文取消和暂停各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收费,现在我局系统已全面取消了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的经费会更加短缺。请求市政府能考虑适当提高我市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经费的投入。

(二)增加必要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

针对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整治难度较大的问题,2016年底省人大出台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为做好条例的实施贯彻工作,建议财政安排必要的经费。针对监管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议财政安排相关培训经费,确保监管人员能够及时学习充电,提升自身监管能力。针对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匮乏等问题,建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相关部门购置检验仪器和快检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