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6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预算编码 305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 2017年 4 月 15 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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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朱湘宁 |
联络电话 |
885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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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04 |
实有人数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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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单位主要职能: 1、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2、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安全监管。 机构简介: 局本级内设16个职能科室,下设未独立核算二级机构三个: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南湖新区分局;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三个: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食品监督检验中心和经开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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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
1、围绕一极三宜工作目标任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2、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秩序; 3、强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严把药品生产源头关、药品流通领域安全关和器械质量安全关,全方位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4、强化稽查打假,严肃查处假劣食品药品,狠抓大案要案; 5、突出检测,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6、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科学化,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舆情引 导工作; 7、全力帮扶食品生物医药产业,保障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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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16年,岳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指针,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紧紧围绕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工作目标,强基础、抓重点,科学监管、依法行政,实现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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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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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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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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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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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993.58 |
610.68 |
29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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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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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2329.91 |
456.89 |
183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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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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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药品检验所 |
667.97 |
118.63 |
53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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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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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检验中心 |
595.87 |
35.16 |
44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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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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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开分局 |
399.83 |
0 |
19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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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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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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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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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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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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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3349.01 |
2115.13 |
1633.39 |
481.74 |
1233.88 |
644.58 |
6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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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1915.22 |
1312.88 |
1067.19 |
245.69 |
602.34 |
414.69 |
41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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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药品检验所 |
551.92 |
401.25 |
312.15 |
89.1 |
150.67 |
116.06 |
1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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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检验中心 |
515.49 |
166.28 |
92.55 |
73.73 |
349.21 |
80.38 |
8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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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开分局 |
366.38 |
234.72 |
161.50 |
73.22 |
131.66 |
33.45 |
3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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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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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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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3.13 |
13.26 |
5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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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41.08 |
6.34 |
3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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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药品检验所 |
10.48 |
3.07 |
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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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检验中心 |
19.21 |
1.49 |
1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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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开分局 |
2.36 |
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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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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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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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987.93 |
298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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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634.46 |
63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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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品药品检验所 |
1628.71 |
162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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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检验中心 |
706.87 |
7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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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开分局 |
17.89 |
1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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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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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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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监督检查覆盖面≥95% 目标2:完成快检30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药品、化妆品830批,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抽验2371 批。 目标3:大型源发性的餐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零发生率。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面100% 完成快检3800批次,完成监督抽验药品、化妆品887批,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抽验2424批。 全市未发生大型源发性的餐饮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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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 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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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指标1: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覆盖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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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覆盖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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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食品药品安全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9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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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50700家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3200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1600家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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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食品检验:省、市级食品(含农产品、保健食品)监督抽验任务2371批次。 |
完成省、市级抽验2424个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30批次,保健食品46批次,完成率超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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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3:药品检验:省、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任务750批次。 化妆品检验80批次。 |
完成药品抽检任务799批次,完成化妆品抽验88批次,完成率超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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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普通案件办结时限≤60天(重大案件办结时限顺延) |
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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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投诉举报赶到现场时间≤24小时 |
1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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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工作时效性 |
在法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对重要检验实行随到随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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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单次监管办案费用0.3万元 |
0.2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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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食品药品抽验费用0.45万元 |
0.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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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源发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大型源发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
未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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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有效推进我市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解决就业人数;有效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
24.6万人;产值116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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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通过制订食品药品检测相关的标准,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 |
保障我市食品药品领域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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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5% 指标2:群众满意率≥85% |
监管相对人满意率99% 群众满意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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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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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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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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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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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焕斌 |
副局长(组长) |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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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藏修 |
纪检组长(副组长) |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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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孟祥 |
科长 |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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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宇 |
科长 |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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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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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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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0730-8852925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具体监管。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16个职能科室,下设六个二级机构。 内设科室分别是 :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保健品和化妆品监管科、酒类安全监管科、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 岳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岳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岳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岳阳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其中岳阳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岳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岳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湖新区分局未独立核算。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6年支出总额33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13万元,占总支出63.16%(其中:人员经费1633.39万元,占77.22%,日常公用经费481.74万元,占22.78%);项目支出1233.88万元,占总支出36.84%。其中行政事业类支出占项目支出100%,基本建设类支出占项目支出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监管、综合协调、抽验、购样、检验、稽查打假、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等专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全年基本支出211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33.39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976.3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93.9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1.72万元,离退休费支出216.4万元,医疗费支出71.38万,离退休人员补助及其他人员支出103.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81.74万元,包括办公费支出79.98万元,印刷费支出7.76万元,水电费支出48.58万元,邮电费支出10.02万元,差旅费支出8.53万元,维修费支出19.68万元,会议费支出0.8万元,培训费支出2.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41万元,工会及福利支出89.69万元,劳务费支出14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6万元,被装购置费支出4.82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8.1万元,其他支出83.54万元,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27.12万元。 (二)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6年市财政共计下达专项资金1159.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200.7万元,省级专项226.56万元,市级专项732.14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度我系统项目支出总额为1233.88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427.26万元,市级专项资金支出806.62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二级机构项目支出631.54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抽验项目支出65万元,省级综合协调支出5万元,市级药品抽验项目支出85.67万元,市级食品抽验项目经费支出344.21万元(其中市局拨入135.16万元),食品药品监管支出131.66万元。 (2)市局本级专项资金共支出602.34万元。 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347.2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共支出194.70万元。具体项目为:保健食品抽样支出2.88万元,化妆品抽样支出2.12万元,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25.2万元,药品及特殊药品监管支出23.62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支出35.53万元,稽查打假支出17.2万元,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支出9.15万元,新闻宣传支出32万元,应急演练支出5万元,队伍能力建设支出42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共支出152.56万元。具体项目为: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支出3万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抽验支出135.16万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支出5万元;医疗器械抽验支出1.2万元;药品检验支出8.2万元。 市级专项资金支出共计255.08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核查,GMP跟踪检查,药品快检、药品抽样、购样;食品生产、流通进行日常监管、检验、抽样、购样;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进行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抽样、购样;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GSP认证经费支出;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打假办案支出。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项管理、专户核算,严格实行先计划、再用款。由单位财务及内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并进行评价分析,充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1、食品药品“四查”工作 食品药品“四查”工作是我市2016年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也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中心和重点工作。全系统上下同心,强力推进。2016年9月,我市率先在全省完成了食品药品“四查”工作任务,普查工作开展率和普查数据录入率均达100%,对全市53576户“四品一械”的持证市场主体,均建立了详细的信息档案,进一步摸清了工作底数,明确了监管方向。湘阴县局行动迅速,推进有力,去年5月31日,全市食品药品四查工作现场会在湘阴召开,推介了该局的典型经验。据统计,全市在“四查”行动中,共排查风险问题2992个,指导企业改进生产经营4385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22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217份,开展联合执法260次,收缴召回问题食品药品68601公斤,处罚1555.92万元。由于工作成效显著,2015年4月全省食品药品“四查”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了典型经验介绍,2016年,省局三次以简报专刊形式在全省推介我市工作做法和成效。 2、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了平均不低于2次的日常监管检查,下达整改通知195份,着重巩固了平江“辣条”整治成果,扶持“辣条”龙头企业开展科研开发和产业升级。在食品流通环节,落实网格监管责任,检查经营企业、食品市场、超市43821家次;中心城区,市、区两级与农业、畜牧部门开展了肉品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市区农贸市场、大型冷库和超市39家次,没收不合格猪肉猪肚1152公斤。在餐饮食品环节,着力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工程等重点工作,保障了李克强总理来岳视察等36场次重大活动餐饮安全,被市政府评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共评定优秀餐饮服务单位837家,良好1726家,合格9567家;督促1345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强化对减肥、通便、辅助降血脂等8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祛痘除螨等4类化妆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17家次,立案查处25起。在食品稽查打假方面,先后开展了夏季桶装水、湿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平江“辣条”、名优特酒、华容君山“酱腌菜”等重点品种;农村食品市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两会两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多个专项整治。共收缴“三无”、过期、不合格等问题食品7098公斤,查扣问题冷冻鸡爪1.2吨,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优特酒”400余瓶,端掉米粉面条无证生产等“黑窝点”15个,取缔无证经营食品店145户,查办案件388起。 3、药品器械专项整治 在药品生产环节,开展了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专项检查,检查药品生产单位7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26份,立案11起。在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61家次,发现缺陷项104条,责令整改596家,立案165起,收回药品GSP证书8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家,查处“两非”案件12件。在医疗器械监管环节,着力落实市场退出机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9个,积极推动行业自治,评定诚实守信质量信用A级企业81家、基本守信质量信用B级企业2家。在药品稽查打假方面,突出中药材、中药饮片、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规范的整治,进一步强化药品溯源体系,先后对科伦、金寿等药品生产企开展了多组分生化制剂、原料药、胶囊剂产品等5次专项检查,监督抽验药品76批,责令整改5家,约谈企业负责人5家,查处违法案件8起。在医疗器械稽查打假方面,先后开展了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定制式义齿、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和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下达整改通知书27份,查处违法经营行为13起。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l、严格预算管理模式。在收入预算编制上,严格遵循统筹内外财力、综合预算,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标准逐人核定,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项目经费按照轻重缓急程度统筹安排,编列到具体项目。 2、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抽验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采用“因素分配法”,由项目责任科室提出相应因素和权重进行统筹分配。 3、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管理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考核项目,组织财务、监察、业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及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各部门提高专顼资金使用效益。 4、严格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做到分散权利、分清程序、分担风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按章办事。充分尊重使用单位需求,做到有理有据。提请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做到阳光操作。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注重防控,强化日常监管 1、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有力。在餐饮食品环节,开展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和“明厨亮灶”工程等重点工作,保障了李克强总理来岳视察等36场次重大活动餐饮安全,被市政府评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评定优秀餐饮服务单位837家,良好1726家,合格9567家,督促1345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在食品生产环节,完成直管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107家次,着重巩固了平江“辣条”整治成果,扶植“辣条”龙头企业开展科研开发和产业升级。在食品流通环节,重点保障中心城区肉品消费安全,检查市区23家农贸市场、大型冷库和超市,没收不合格猪肉猪肚1152公斤,净化了肉品市场。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强化对减肥、通便、辅助降血脂等8类保健食品和美白祛斑、祛痘除螨等4类化妆品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的监督,立案查处25起,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 2、药械领域日常监管成效明显。在药品生产环节,开展了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整治,检查药品生产单位78家次,下达责令整改26份,立案11起。在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461家,检查出缺陷项104条,责令整改596家,立案165起,收回药品GSP证书8家,撤销药品GSP证书1家,查处“两非”案件12件。在医疗器械监管环节,着力落实市场退出机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9个。积极推动行业自治,评定诚实守信质量信用A级企业81家、基本守信质量信用B级企业2家。 3、阳光行政惠及民众。及时做好了省直管县平江县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工作,指导平江县成功启动“SC”证发放工作。市局全年共受理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发放“一次性告知单”3200多份,受理办理许可事项2762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达100%。 4、汛期食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7月以来,我市洪涝灾害严重,为确保防汛抗灾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先后派出6个工作组,9次赴华容新华垸、湘阴南湖洲镇巡查排险,为灾区群众送去13万元救助款和8万元救灾物资;通过开展重点品种和区域食药监管,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指导,强化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等措施,全力做好了防汛抗洪救灾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检查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和企业1370家,收缴不合格食品238公斤、劣药100余盒,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防汛抗灾期间,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聚焦重点,打造安全环境 1、抓住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共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一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的节令食品、夏季桶装水、湿米粉、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平江“辣条”、华容君山“酱腌菜”等专项整治行动,还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的“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名优特酒打假以及餐饮环节的夜宵、旅游景区食品等专项整治。查扣问题冷冻鸡爪1.2吨,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优特酒”400余瓶,端掉米粉面条无证生产窝点5个,查处取缔无证经营食品店145户,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65户,收缴“三无”、过期、不合格休闲小食品等问题食品5098公斤,查办案件188起。二是在药械安全领域,在药品生产环节,对科伦、金寿等41家药企开展了多组分生化制剂、原料药、胶囊剂产品等5个专项检查,监督抽验药品76批,责令整改5家,约谈企业负责人5家,查处2家。在医疗器械监管环节,针对104家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别开展了经营行为、在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定制式义齿生产、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和民营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5个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规范了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 2、强化稽查打假,狠抓大案要案。全市系统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089起。收到并处理省局交办函和外地协查函52件,处理职业打假人投诉54起,均如期完成,受到各方好评。一是畅通“行刑衔接”。联合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检察院等七部门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执法培训,对全市12县市区查办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查督办,2016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0起,刑事拘留41人,批准逮捕11人。二是深挖大案要案。成功捣毁岳阳楼区某药房非法批发药品“黑窝点”,端掉2个“黑仓库”,扣押药品400余件。指导岳阳楼区、岳阳县、经开区成功查处省局、省公安厅督办的非法熏制腊肉案件和销售假药“万艾可”案,现场缴获“问题猪肉”6333斤,收缴假药1100盒,在联合公安部门查大案中刑拘27人,提起公诉6人。 (三)突出检测,提高技术支撑能力 1、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成功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300多万元,市政府划拨22亩建设用地和部分配套资金用于食品检验实验室项目建设,并积极开展规划设计、筹措资金等前期工作,第一期建筑面积4165平米,农产品检验检测室、实验性动物基地也将纳入该项目二期工程规划,力争将项目建成高标准的综合性市级食品检验中心。 2、检验检测工作取得实效。全年监督抽检食品药品共3311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31%,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3%,化妆品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540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78例,药物滥用监测2264例,化妆品不良反应547例。 3、快检车一线发力。率先启用全省首台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在原药品快速检测车上增加食品农药残留、二氧化硫、亚硝酸盐、吊白块、过氧化值等20多项食品指标监测设备和试剂,完善食品快检功能,对46家学校食堂、农贸市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等单位的850批次食品药品和食用农产品开展了快速检测。 (四)夯实基础,打造坚强保障 1、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全市建成108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到岗人数680人,有效夯实了基层监管力量。岳阳楼区投入专项经费300万元建成16个站所,并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全区652个社区的网格管理。华容县划拨乡镇食安经费100万元,乡镇再按总人口人均1元标准配套专项经费,全县16个所均实行了“政府牵头、责任明确、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其模式经验被《中国食品安全报》头版报道推广。 2、推进手段信息化。一是率先完成“四查”工作。食品药品“四查”工作作为我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也是我局中心和重点工作,全局上下强力推进“四查”行动,全市累计普查和录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3098户,处理风险问题2992起,指导企业改进生产经营4385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22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217份,收证22家,撤证4家,开展联合执法260次,查办案件2801起,收缴召回问题食品药品68601.3公斤,全市处以罚款1555.92万元。食品药品“四查”主体大普查录入工作任务于2016年6月底率先全省完成。由于工作推进有力,我局在4月全省食品药品“四查”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省局三次以简报专刊形式在全省推介我局工作做法和成效。二是推行二维码监管模式。指导岳阳县局首推食品流通环节二维码监管模式,督促全县102家批发经营户按照统一格式在销售凭证上印刷二维码图形,使监管人员、消费者通过扫码掌握购货日期,配送方及购货方电话、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全部信息,便于分级分类监管和放心消费。 3、推进监管科学化。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首次在药品流通和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引入“双随机”飞行检查机制,飞检2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连锁总部,38家零售企业和14家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责令整改问题82个,约谈问题企业35家,撤证3家、收证22家,发现案件线索12条,立案3家,检查结果均在岳阳市公众网络平台进行了公示。 (五)全力帮扶,食品生物医药产业蓬勃发展 1、食品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全力帮扶食品企业,助推产业发展,实现了食品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位居全省第二位。一是主动承接许可下放。通过推行许可“受理、审查、审批”三分离,严格审查程序,减少办证环节,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共帮助165家企业通过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二是突出传统产业帮扶。以平江面粉熟食、华容酱腌菜及风味鱼制品等传统优势食品产业为帮扶重点,加大上门服务频次,现场帮助企业完善生产技术规范。推动了“湘式挤压糕点”等标准修订,促进传统食品产业提质升级。三是加强食品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宣传宣贯,全市共举办培训班14次,培训企业负责人、检验员2162人次,有效提升了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 2、生物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精准帮扶,全力推进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目前,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年生产总值已达184亿元。一是调研摸底,找准发展难题。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方式,深入湖南科伦、康普图等 24 家医药企业,实地调研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情况,重点梳理并收集企业在项目申报、产品注册、公共服务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 112个,列出清单,“一对一”帮扶,逐个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及措施136条。二是全面协调,联手帮扶解困。联合卫计、科技、环保等部门召开帮扶协调联席会6次,促成市领导到企业现场办公4次,为湖南科伦制药、新华达制药等6家重点企业解决问题75个。三是牵线搭桥,招商引资帮扶。11月,举办了全市生物医药重点民营企业产销对接会,促成湖南科伦制药等6家重点民营企业与岳阳市一医院等4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医药产品采购意向协议,预计本地制药企业将在本市医疗机构增加产品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同时,争取湖南兴蒙制药中药产业化项目等6个新项目落户岳阳,总投资为16亿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当前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基层基础薄弱的现状没有变,影响和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仍然较多。在专项资金保障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薄弱环节: (一)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整治难度大 我市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门店数量多,分布广,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城市等边缘地区,部分小作坊、小餐饮基础设施较为简陋,卫生条件不佳,加之少数经营人员素质不一、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另,由于传统的积淀和利益驱使,诸多部门、单位、开发商及个人搭建了许多小餐饮店,这些门店没有得到很好的规划,产权单位的管理不到位和城市管理力度不够,导致面积狭小的小餐饮店出店经营,露天作业。 (二)监管力量及工作装备经费相对不足 部门监管力量薄弱,能力建设还很滞后。目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共有各级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单位53269家,据最新摸底情况,机构改革到位后全系统仅有执法人员1388名,人均管理38家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管理单位的数字还将不断增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编制与监管任务极不相适应。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建时间较短,且经历了多次机构改革,从原来单一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增加了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部分县市采取三合一模式,不少监管人员从前也从未从事过“四品一械”的监管工作,专业人才短缺,年龄结构老化严重,监管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匮乏,缺乏专业检测设备和技术资质,快检能力更是缺乏,严重制约了基层食药品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检测经费严重不足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由原来的监督抽样收费检查,变成现在的执法部门花钱买样,并承担检测检验经费的模式。根据测算,市本级每年实际支出经费近400万元,要达到省食安委的要求:“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样品检测费用按1500元/份计)”,财政预算应达到1000-1500万左右。但目前,市财政保障的整个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经费尚不足300万元,与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 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经费360万元,而全年食品药品监管监测工作实际投入123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拨款427万元,非税收入返还及其他收入443万元。去年4月以来,省政府陆续发文取消和暂停各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收费,现在我局系统已全面取消了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017年的经费会更加短缺。请求市政府能考虑适当提高我市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经费的投入。 (二)增加必要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 针对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整治难度较大的问题,2016年底省人大出台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为做好条例的实施贯彻工作,建议财政安排必要的经费。针对监管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议财政安排相关培训经费,确保监管人员能够及时学习充电,提升自身监管能力。针对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匮乏等问题,建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相关部门购置检验仪器和快检设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