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贯彻落实省市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专门召集各对口股室、基层所执法负责人研究确定了我局2015年专项绩效评价目标任务,在日常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市本级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6〕9号)精神,按照绩效评价的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本局项目资金绩效进行了全面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本项目依据《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设立。
2、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绩效目标
打击非法传销、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制、诚信、公平、文明的市场环境,保障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25万元,创建无传销社区3个,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人员率100%,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244批次,农资成品油抽检6批次,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商标数计划3件,消费申诉办结率100%,市场巡查覆盖率100%,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7%,执行政府采购规定100%。2015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6.25万元(市场监管专项14.65,执法办案专项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6万元),财政追加专项资金136.82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的目标。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实现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努力营造法制、诚信、公平、文明的市场环境,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经费收支概况、支出结构。
我局2015年全年项目资金总支出163.07万元(包括批复预算26.25万元和财政追拨136.8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市场监管及执法办案等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费用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33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4.7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0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8万元。
(三)专项经费管理措施、制度建设情况。我局于每年年初都根据实际情况对经费进行预算,并如实上报,对于批复到位的经费,能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统一管理核算。为了保障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和及时到位,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率,在《财务管理规定》中对经费专门列项,予以资金上全力保障基层办案部门的行政执法开支,并严格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基本上形成了以制度办案,以制度“管钱”的长效机制,为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项目资金使用流程及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工商所的项目经费,综合考虑日常办案和专项整治活动,按年度计划预算,按季度分配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责任,确保了经费支出的合规、到位。同时,按季度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严格监督经费专款专用,并对经费收支情况,通过党组会议、工商内网信息等不同形式,进行定期公开,确保了项目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三、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是二级预算管理单位,合理安排好每项项目资金的使用,既可以有效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又可杜绝浪费,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为了准确系统地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为更好地规划经费的使用提供依据,我局组织三个工商所和几个主要对口股室,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客观真实地对本单位执法专项绩效工作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并上报分局党委,分局党委从全局和各办案单位两个层面对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的具体领域、经费的到位性、保障性所发挥的作用效果进行了客观、真实分析,形成了全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1、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方面,一年来,共组织出动工作人员528人次,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清理和收缴市场内不合格商品2000余公斤;红盾护农落到实处,春耕期间重点对三个乡镇48家农资经营户进行检查,走访农民群众30余户,发放“红盾护农”宣传资料300余份,对3家农产品经营企业和11个村组送达了农产品订单(买卖)合同60 余份;与区安监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烟花爆竹治理、城区“禁炮”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22次,共计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游泳场馆等重点安全单位300多家,下达市场巡查警示通知106份,联合取缔无照经营行为6户;与区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合同格式条款查处工作,重点检查汽车经销商、物流等经营户128户,收集格式合同48份,约谈15家市场主体,对其使用的不规范格式合同条款进行了限期整改,有效维护辖区市场秩序。打击传销方面,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了执法人员132人次,开展了多次打击传销行为,捣毁19个传销窝点,遣散219名传销人员。特别是今年我局向白石岭公安分局移送了懒人计划有限公司和赵廷友2个组织传销案件,抓获并刑拘传销骨干分子11人。我区目前已被初评为全省无传销县(市)区,亮山社区被初评为全省无传销社区。
2、发挥工商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认真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红利,激发全民创业热情。深入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企业、个体户年报制度,深化“先照后证”、“三证合一”改革,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环境。深入推进“品牌兴区”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上门帮扶企业注册国际商标,争创驰、著名商标,提升品牌竞争力,今年以来,新申报国际商标2件,新申报湖南省著名商标5件,新认定省著名商标3件。目前,我区已拥有注册商标730件,中国驰名商标7件,湖南省著名商标17件,国际商标4件。
3、强化消费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消费维权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申投处理工作基本到位,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申诉、举报共计596起,其中申诉555起,已办结541起,办结率为97%;举报33起,已办结33起,办结率为100%。检举6起,建议2起已全部办结。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维权集中宣传活动。在“3·15”活动、打传、食品安全宣传、工商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制作了消费知识、维权典型案例宣传栏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供消费者参观,学习,提升自我维权意识。
四、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2015年根据省市局及预算管理的要求,我局结合分局实际,制定了我局2015年度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专项绩效目标预算,并将目标细化、量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如开展打击传销、商品质量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商标广告监管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全年办结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52起,实际完成罚没收入征收27.5万元,无行政诉讼和复议,创建无传销社区3个,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人员率100%,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248批次(含快速抽检),农资成品油抽检6批次,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商标数3件,消费申诉办结率100%,市场巡查覆盖率100%,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市场主体增长率10%,办公设备购置6.93万元。我局较好地完成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各项指标及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2、办案经费的导向作用发挥不明显。对广告、治理商业贿赂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办案经费的倾斜程度不够,这一类型的案件少。
为了对工商行政执法专项绩效做出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价,更好地实现评价的目的,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
2、在工商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的使用方向上,出台激励性政策,调动执法办案人员查办大要案件的积极性。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二○一六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岳阳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