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工商局2015年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2016-10-2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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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市本级部门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6】9号)要求,现对岳阳市工商局本级2015年度的专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依据

本项目依据《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合同法》、《反垄断法》、《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设立。

2、项目绩效目标

(1)长期绩效目标

一是“惩大恶、重民生”,对涉及民生、稳定和涉案金额较大、受害对象多、影响范围广的案件严格依法查处,有效遏制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公平、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二是“诫小过、促规范”,对一般违法案件坚持教育规范,在各类市场主体中倡导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理念,为我区经济稳增长、促和谐作出应有贡献;三是及时受理小的投(申)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指导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培育驰名商标等,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广告产业纽带作用,把广告产业培育成经济发展新亮点和高端服务业,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罚没收入征收计划70万元,查办传销案件遣返传销人员率达100%,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246批次,农资成品油抽检计划120批次,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较上年有增长,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达100%,市场巡查覆盖率达100%,不合格商品处置率100%,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7%。2015年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1、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资金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局成立了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主管财务副局长颜石湘任组长,财基科科长胡曦霞、法制科科长胡晓民任副组长,企监科科长唐立龙、个体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杨得水、商标监督管理科科长陈任民、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方旭、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王林、消保科科长杨伟(女)、市场分局局长杨伟(男)、经济检查局局长卢瑾卿、两反局局长彭果、财基科曾利群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财基科。组长副组长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牵头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法制科牵头组织自评,财基科负责相关资料综合汇总;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根据业务职能,做好各条线的专项绩效目标自评统计等相关工作。

小组成员分工协作,对相关业务科室,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实地绩效考评,并对评价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性书面报告。

2、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5年度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对照专项绩效预算目标要求,严格专项支出管理。同时按照专项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按时、按规定在工商内部信息网公开专项支出的绩效自评信息。

2015年度专项支出715.58万元,主要是用于完成我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任务。2015年度我局本级项目支出预算190.74万元,差额部分除年中省局及地方财政追加预算498.55万元,由上年结转15.31万元及其他资金10.98万元弥补。 其中执法办案专项109.25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17万元,市场监管589.33万元。

3、绩效情况分析

2015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工作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 增强“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专项支出绩效责任,充分结合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专项工作。2015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情况分析如下:

1、罚没收入征收计划完成情况。2015年度,我局完成罚没收入入库111.48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全年办结一般程序案件50起,其中无照经营案件12起,打击传销规范直销2起,产品质量案件7起,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起,商标侵权案件1起,广告违法案件3起,合同违法案件1起,注册登记案件1起,其他案件21起(其中烟草18起)。

2、市场主体增长率。2015年市场主体新增1228户,较2014年977户增加25.69%。

3、商标战略发展情况。2015年度完成驰名商标3枚、著名商标46枚、国际商标4枚、地理标志商标1枚。较上年度有较大增长。

4、抽检计划完成情况。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计划,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246批次,农资、成品油抽检120批次,圆满完成绩效目标申报计划。

5、其他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市场主体违法记录公开44起;申报省局优秀案例4起;市局优秀案例7起;返传销人员率达到100%;消费者申投诉办结率100%,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绩效设定目标。

三、工作建议

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控制专项经费支出。

二0一六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岳阳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