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贸促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贸促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贸促会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外经贸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贸促机构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国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相关活动。
(2)邀请和接待国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
(3)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贸易机会、信息咨询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举办对外经贸宣传活动。
(4)协调管理全市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审批和管理来岳举办国际经贸展览会、博览会;根据岳阳市对外经贸工作的需要,拟定年度出国办展和参展计划;发展和各国、各地区的展(博)览组织的联系;组织岳阳市企业、团体在境内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专业性展览会;接待、承办和协调外国在岳阳市举办的来华经贸与技术交流展览会、国际博览会、经贸研讨会等。
(5)与各地商会、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合作,建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签发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商事证明书和ATA单证册,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等理算业务;组织涉外商事法律方面的对外交流活动;对企业进行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培训。
(6)受理涉外经贸(海事)纠纷的调解;代理岳阳市企业在国内外或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办理有关指示产权的咨询、争议处理及技术贸易等业务。
(7)协调指导县市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在全市范围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各类会员服务和培训工作。
(8)接受海外企业、团体委托,代办在岳阳市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会内设机构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 :国际展览部、国际联络部(国际商会秘书处)、办公室、法律事务部、机关党委是按章程设置。
所属事业单位是:商事法律服务中心。
本会只有本级单位,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本级。
第二部分 岳阳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46.37万元,比上年减少17.43%。总支出411.64万元,比上年增加2.14%。市贸促会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减少“三公”及项目经费,增长原因主要是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及根据职能职责大力开展境内外经贸活动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46.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37万元,比上年减少11.6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11.6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95万元,比上年减少3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1.69万元,比上年增加44.85%,增长原因主要是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及根据职能职责大力开展境内外经贸活动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较多。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6.37万元,比上年减少11.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11.64万元,比上年增加7.3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95万元,比上年减少3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1.69万元,比上年增加60.47%。
市贸促会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控制、减少“三公”及项目经费,增长原因主要是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及根据职能职责大力开展境内外经贸活动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37万元,比上年减少11.6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1.64万元,比上年增加7.36%,增长原因主要是追加和支出的政策性调整人员经费及根据职能职责大力开展境内外经贸活动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较多。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95万元,比上年减少3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1.69万元,比上年增加60.47%。
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91.69万元,比上年增加33.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35万元,比上年增加53.78%。商品和服务支出28.39万元,比上年减少31.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9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6%。项目支出119.95万元,比上年减少27.2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5万元,比上年减少25.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1.64万元,比上年增加7.36%。其中用于基本支出291.69万元,比上年增加33.44%;用于项目支出119.95万元,比上年减少27.22%。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决算119.95万元,均为年初财政安排预算,用于商贸事务。(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决算291.6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126.41万元,完成预算230.75%,增加部分是年初结转经费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贸促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3.3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6.3万元,比上年减少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万元,比上年4.4万元减少4.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比上年3.45万元减少0.0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比上年3.45万元减少0.01%,公务接待费支出8.66万元,比上年7.57万元增加13%。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会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因公出国(境)1批次8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3.44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66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8.66万元,公务接待490批次3980人次。2017年我会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8人次。公务接待490批次,398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4万元,2016-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
八、关于2017年度预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湘财绩〔2018〕3号文件要求,我会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会201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中心工作发展。
(一)执行了预决算政策要求。我会工作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保障了机关有效运转。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精打细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合理配置,提高保障能力。保障了干部待遇按政策发放落实。
(三)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我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
(四)2017年,我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对接境外经贸资源,与越南、马来西亚等4个国家驻广州总领事馆建立联系;与香港贸发局驻武汉办事处、巴西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等5家经贸服务机构有效对接;与阿拉木图贸易投资商会、莫斯科州工商会、蒙古国家工商会、德国湖南商会等8家商协会达成合作;先后组织125家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及经贸活动34次,累计签订合同78个,销售订单近3亿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8.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