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市审计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审计工作的正处级机构,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审计工作方针、原则,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强化计算机辅助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及其它资金运用情况的绩效审计。
9、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审计查处的问题和落实审计决定,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
(十二)组织审计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科室17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计划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内审科、工会、法制科、行审一科、行审二科、农业科、经贸科、经责科、财金科、投资科、计算机审计科、经开区分局、直属分局。
所属事业单位是审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岳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局本年收入总计2878.73 万元,较上年决算收入1746.68万元增长了65%;本年支出总计235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1714.97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两个分局财务上收,收入支出基数均有所扩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878.73万元,即财政拨款收入1841.1万元,其他收入1037.63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2351.66万元,即,基本支出1473.28万元,项目支出87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915.32万元,占比62.13%;商品和服务支出208.91,占比14.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12,占比4.49%;其他资本性支出75.06,占比5.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41.1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647.94万元增长12%;财政拨款支出2143.8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616.23万元增长3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43.8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616.23万元增长33%。因两个分局财务上收,支出扩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5.03万元,占比9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143.8万元,较预算1427.58万元,超预算716.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5.03万元,较预算1220.59万元超71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7万元,预算为100.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44万元,占78%;公用经费283.97,占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61.32万元,2017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为11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5.9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71万元,控制在预算30万元以内,较2016年决算22.57万元略有增长;2017年公务接待费31.61万元,较预算75万元大幅减少,较2016年决算33.41万元减少1.8万元,系我局厉行节约所见成效;因公出国出境费用为0,预算为5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局一般公务用车4台,本年无新购。国内公务接待220多个批次,1802人。无相关因公出国(境)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岳阳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融入岳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四大会战”,审计工作成效显著。主要成绩有:
1、全年共开展审计项目70个,查出违规金额17.9亿元,核减工程造价3600多万元,收缴财政917万元,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审计建议114条,促进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9个,移送案件线索73起。
2、持续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抽查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进展、重点产业园区发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情况,共抽查项目175个,涉及项目总投资492亿,查出部分项目虚报进度、推进缓慢、政策执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等5大类问题,促进政策的落地生根。
3、全面防范经济社会运行系统性风险。组织开展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部门单位预算审计,开展扶贫、环保、就业、计生、政策措施落实5大专项审计,实施审计项目17个,查出违规问题132个,涉及问题金额35亿多元。
4、有效促进民生项目落实。对全市六县三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积极推动重大工程和重大民生事项的有效落实,督促问题整改。
5、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开展了市直单位21名主要负责人任期审计。
6、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岳阳市三荷机场、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等重点项目开展了审计。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5.42万元,比2016 年增加317.62 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两个分局财务上收,开支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耗材采购,金审工程网络及软件服务采购,投资审计专业软件及配套设施采购,物业、苗木、环卫等机关后勤维护支出采购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签合同、按流程、分步骤,在预算计划内实施。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4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