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检察院2018-08-15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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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为: 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打击贪污贿赂及渎职案件,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工作,对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领导全市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我院设置17个职能科室和开发区检察室,其中17个职能科室有: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一科、公诉科二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支队、行政装备科、纪检组、检察室、研究室、机关党委、案管办。我院行政编制人数150人,聘用制书记员编制32名。年末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47人,聘用制书记员32人。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为6440.31万元,总支出为6491.71万元。2016年度总收入为5498.81万元,总支出为5497.01万元。2017年度总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41.50万元,同比增长17.12%。2017年度总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994.70万元,同比增加18.10%。收支增长主要体现为工资普调及本年度查办大要案经费追加方面。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为644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2.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26%,其他收入为47.47万元,占总收入的0.74%,主要为开发区财政、南湖财政拨款等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支出为649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6.32万元,占总支出的62.95%,项目支出2405.39万元,占总支出的37.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392.84万元,同比2016年度增加18.5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6491.71万元,同比2016年度增加18.1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91.7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比上年支出增加18.1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普调、上年度及本年度各类人员年终绩效奖金集中发放和本年度查办大要案经费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为:公共安全支出6251.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 96.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比例为3.7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26.75万元,支出决算为6491.71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人员分类管理工资调整政策性新增发放司改绩效奖金、上年度及本年度各类人员年终绩效奖金集中在本年度发放;二是联动各基层院查办8.15专案等大要案支出,年初财政预算不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6.3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631.28万元,较上年增长较多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工资、津补贴进行了普调;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法检两院新增绩效考核奖金项目,且员额制检察官及法警工资均进行了套改;三是本年初发放了2016年省级文明单位奖金及政府绩效考核奖,同时,12月份又列支了2017年度全国文明单位奖金及政府绩效考核奖、13个月工资。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86万元,因我院于2016年11月份新搬办公楼,办公楼相较于旧办公楼机关院落面积大增,办公楼内设施也更加全面,导致水电、维修、中央空调运行维护、绿化、物业管理等各项开支大幅度增加;其他交通费主要为干警交通补助以及活动租车开支;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主要为食堂运转及扶贫、慰问等综合性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18万元,主要包括医保铺底金(2016年、2017年两年)、抚恤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1.41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68.9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23万元,主要体现在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万元,系以前年度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安排,本院1人随团参加的出国(境)考察费用在本年度报账列支,本年度本院未组团出国(境)。本年度该项支出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2万元,比预算减少14.8万元,降低74%;

(2)公务接待费支出48.64万元,比预算减少21.76万元,公务接待共600批6079人次,减少原因为:我院按照《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接待标准等,有效的控制的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支出57.57万元,比预算减少32.43万元,是由于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要求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严控支出和未购置新车所至。公车改革后我院保留车辆17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院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院对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并已全部完成预算绩效考核指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我院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邮电费等支出。比2016 年度同期增加618.25万元,增长(降低)109.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是因为新办公楼搬迁使用,各项前期费用及机关维护开支相比旧办公楼大幅度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我院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9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均按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手续进行购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我院共有车辆17辆,全部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市委政法委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岳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