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落实先进技术,抓好粮食、油料、水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确保有效供给,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农民教育培训,组织县域经济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工作,抓好农村能源建设、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抓好行业扶贫组织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由岳阳市农业委员会机关和3个独立预算的二级机构组成,二级机构分别是岳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局、岳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和岳阳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我委及二级机构均纳入岳阳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总计4096.21万元,支出总计4550.8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528.81万元,支出减少770.18万元。我委及二级机构收支略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内专项经费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9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6.72万元,占93.91%;事业收入189.53万元,占4.63%;其他收入59.96万元,占1.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5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7.05万元,占75.31%;项目支出1123.75万元,占24.69.%。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46.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84.0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571.4万元,支出减少937.46万元。我委及二级机构收支略微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内专项经费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8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70.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各项构成及占比:基本支出3170.12万元,占比74%;项目支出1113.92万元,占比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4284.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57.98万元增加67.48%。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170.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00.98万元增加37.77%;项目支出决算数1113.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57万元增加333.43%。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
具体到项级科目的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1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2) 教育支出3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3) 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9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5.5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年中追加的行政事业单位补缴社保缴费;
(5) 节能环保支出4.52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6) 农林水支出3704.2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317.89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上年结转的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7)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一致;
(9) 其他支出147.32万元,年初预算无安排,增加部分主要为上年结转的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农业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各项构成及占比:工资福利支出240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23万元,人员经费合计2794万元,占比88.14%;商品和服务支出365.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28万元,公用经费合计376.12万元,占比11.8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三公”经费总额77.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4.3万元减少了47.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4万元减少了1.82万元,公务接待费54.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0.3万元减少了45.44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94次、人次8362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没有超过机构改革几个单位编制总数;“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基本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家属遗属的补助有所追加,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调整;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4、主要职能工作成效突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845万亩,粮食总产321万吨。新增汨罗、临湘2个县为农业部示范县,华容、湘阴继续实施,完成目标任务的200%。围绕“岳阳黄茶、华容芥菜”等4大产业,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全市特色产业生产基地达320万亩以上,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取得新成就,全市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62个,“华容芥菜”被评为“2017年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湖南省十大农业品牌”。其中:华容、君山50万亩绿色蔬菜产业基地建设,完成田间道路、沟渠护砌、低温库等全年任务,芥菜种植面积达到28万亩。新扩、低改良种茶园2.3万亩,黄茶产量5000吨以上,综合产值近40亿元;新增稻虾综合种养20多万亩,综合产值近20亿元。全市水产品产量达38.5万吨、增长5.3%。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重点帮扶长康实业等9家企业和九鼎岳阳产业服务园等18个食品加工重点项目,8家企业成功申报省百企项目,争取省级农产品加工扶持引导资金700万元。道道全粮油等农产品加工企业,在深交所中小板成功上市。全市食品产业新增投资1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2714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90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1427亿元,同比增长11.83%。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成功探索,平江县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新创建国家五星级休闲农庄1家、国家四星级休闲农庄4家。汨罗闵家新村获得省级休闲特色产业示范园,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到1414个,其中,省三星级以上休闲农庄82家。2017年共接待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1600万人次,实现总收入26亿元,增长1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全市新增农民合作社1416家、家庭农场615家、新型职业农民521人,总数分别达到6086家、3007家、4181人全市6个家庭农场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临湘市被评为家庭农场示范县。认真落实农村改革各项任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全面完成,颁证工作有序推进,全市耕地流转201.4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46.14%;屈原农村改革集中区建设纵深推进,农业部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中,该区位列全省第一。规范村民建房全面铺开,村、片示范创建和人居环境整治同步推进,共规划集中建房点339个,累计开工建设203个,建成103个,集中建房户累计竣工6875户,累计节约用地4580亩,拉动投资49亿元。深入推进“美丽系列”创建,省级25个示范村、市级6个示范片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推广标准化和绿色生产方式,全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10万亩,恢复发展绿肥生产75万亩。开展病虫绿色防控综合示范130万亩,生物防治技术综合示范109万亩。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12万元,比2016 年653.73万元减少277.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委机关进行机构合并,对旧办公楼进行了整体维修和改造,机关运行经费相对2017年较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其中4辆已拍卖但未入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车型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