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各项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实施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推广以及散装水泥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管理,监督、检查各县(市)专项基金的适用情况。
4、负责协调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制定实施全市砖瓦企业转产改造计划,组织编制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计划,参与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5、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散装水泥生产、运输、使用及新建、扩建散装水泥设施项目,限期禁止市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办内设机构4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综合室、财务室、墙体材料改革股、散装水泥管理股。
所属事业单位是岳阳市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简称墙改散装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9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72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9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和其他收入)96.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1.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5.5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18万元,非税收入成本7.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我办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预算数为96.7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12万元,降低12.74%。原因是从2017年开始,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不列入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5万元,降低13.64%,主要是今年预算减少了其他交通费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即部门预算里的“基本支出”,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因公出国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等。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岳阳市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