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市人社局2018-06-28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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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市财绩〔2018〕3号)的要求,我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为006354758,其法人代表:尹家辉,依据《中共岳阳市委岳阳市人民政府<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岳办发[2011]7号)文件规定,单位编制389人,实有389人。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调研室、政策法规科(信访维稳办公室)、财务科、就业促进扣失业保险科、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岳阳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岳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医疗生育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岳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培训科、公务员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科(对外称岳阳市公务员局)、考核奖励科、人事科、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等机构。所属机构7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4个: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岳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岳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中心;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岳阳市创业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岳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  人员来(回)岳工作或定居的相关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12、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廉政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开展科室绩效考核指标。

(1)政令畅通。认真贯彻上级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局党组的决议,严格按程序办事,不违规和越权,按相关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2)综合治理。做好相关的综治维稳、消防、平安创建等工作,在工作检查中达标。

(3)党建和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支部认真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和专题宣传工作,并严格落实“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制度。要有方案、有活动开展情况相关资料。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局党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组会议议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4)法治建设。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年度工作任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5)信访维稳。认真落实《市人社局信访工作制度》,每月初定期开展信访苗头排查并及时向局信访维稳办报送。按时办结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含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执行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的决定,服从信访包案领导的调度。

(6)做好综合调研,“五比五创”等工作。

2、坚持不懈保民生。

(1)落实政策促就业。将用足用好用活政策作为促进就业的重头戏来抓,完成省定民生实事任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提升政府出台《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岳阳市创新创业项目征集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落实各类就业创业奖补资金。

(2)鼓励创业带就业。创业带动城乡就业,加强劳动技能鉴定工作。在资金帮扶方面,开展“助万人创基业、送贷款到基层”活动。

(3)重点帮扶保就业。全年实现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才市场搭建用工需求平台拓展就业。

3、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1)社会保险全面覆盖。社会保险由制度覆盖向全民享有转变,完成年度小康目标任务。

(2)完成征缴任务。完成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

(3)提升保险待遇。确保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实现增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到位,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降低,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作用充分发挥。

4、劳动收入分配逐步规范

全面调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规范地方性补贴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牵头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补贴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重新明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标。

5、加强人才引进,积极招才引智。

(1)规范管理激活潜能。全面推行“凡进必考,公开录用”。创设公平公正竞争环境,圆满完成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任务。完成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三支一扶”志愿者上岗培训。流动人才和企业职工档案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考核奖励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开展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认真承办“四海揽才”活动,根据全市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园区企业用人需求状况,积极主动加强与武汉等地高校对接。

(3)人才总量位次跃升。充实完善岳阳人才信息库,完成中央、省属、市属、县区四级人才层次分类和岳阳市重点特色行业人才分类工作。人才信息库全省首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了强劲人才信息支撑。

6、完成生育医保等改革

(1)试点完成生育医保合并。按照“统一参保、统一基金收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确保待遇”的“四统一、一确保”要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基本完成。

(2) 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和政策衔接工作,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兜底保障“四位一体”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均衡了城乡待遇水平。

(3) 全城开通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备案符合转诊规定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

(4) 完善付费方式改革。出台《岳阳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定点医院协议支付方案》,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重点推行按单病种付费和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付费并存的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定点医院主动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弹性收费。

(5) 有序推进五险统一征缴。按照省人社厅“四统一”的经办模式,对已在各险种分别参保的单位,按照“逐步消化存量”原则,单位试点先行,逐步纳入;对新增参保单位,按照“一步到位”原则直接实施五险统一征缴。

(6) 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有教师系列职称按改革方案进行过渡,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职务名称。创新评审机制,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实施,评审时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7、加强就业扶贫工作。

(1)就业扶贫重“造血”。为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按照“培训机构列单、劳务输出地订单、贫困劳动力选单、政府买单”方式,开办稻田养虾、林下经济、挖机叉车驾驶等多种实用技术培训。

(2)健康扶贫重“兜底”。将全市31.5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3)驻村扶贫重“结对”。对帮扶对象脱贫解困,分别制定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和具体帮扶措施,确定村部建设、路桥改造、水利维护、光伏养殖、就业培训等扶贫开发项目。

8、健全执法维权机制,全力以赴促和谐、保稳定

(1)恶意欠薪行为有效遏制。健全部门会商和联合办公制度,会同公安、住建、房产等部门实现齐抓共管。落实“非公十条”,建立非公企业劳动用工“双维护”制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察工作体系,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基本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

(2)及时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出台《市人社局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事项由局信访办牵头协调、业务科室(经办机构)参与接访、局领导信访包案的处理机制。

(3)劳动合法用工成为主流。坚持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免费为企业提供样本合同,健全劳动标准体系,督促落实高温劳动保护。

(四)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我单位全年整体总支出为7915.41万元,包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为7176.62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为4444.76万元,公用支出为2731.86万元;项目支出为738.79万元。具体收入和支出如下:

部门(单位)年度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

资金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

4780.32

263.96

4516.36

0.00

0.00

0.00

社保处

850.47

30.20

820.27

0.00

0.00

0.00

医保处

1184.98

88.08

1096.90

0.00

0.00

0.00

工伤处

491.58

42.69

448.89

0.00

0.00

0.00

就业局

918.56

83.48

835.08

0.00

0.00

0.00

档案中心

697.75

318.98

378.77

0.00

0.00

0.00

创业培训中心

235.54

82.28

153.26

0.00

0.00

0.00

职业鉴定中心

406.35

0.00

406.35

0.00

0.00

0.00

养老保险管理处

139.87

0.00

139.87

0.00

0.00

0.00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705.42

909.67

8795.75

0.00

0.00

0.00

年度单位支出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结余

合计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

3697.90

3082.44

1694.94

1387.50

615.46

1082.42

社保处

830.80

830.80

575.59

255.21

0.00

19.66

医保处

1183.24

1059.91

345.52

714.39

123.33

1.74

工伤处

450.97

450.97

345.52

105.45

0.00

40.60

就业局

813.54

813.54

525.26

288.28

0.00

105.02

档案中心

266.69

266.69

138.89

127.80

0.00

431.06

创业培训中心

216.69

216.69

134.75

81.94

0.00

18.85

职业鉴定中心

322.31

322.31

106.87

215.44

0.00

84.04

养老保险管理处

133.27

133.27

74.13

59.14

0.00

6.60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915.41

7176.62

3941.47

3235.15

738.79

1789.99

1、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我局在整体支出管理上严格流程操作和制度管理,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办法》以及《部门预算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支出管理补充规定》等1+5财务制度,进一步严控经费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成效明显。为加强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整体支出管理方面开展了如下工作:

(1)重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尹家辉等四人组成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强化了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各科室实行经费指标包干制,在整体预算批复后由各项目科室按预算工作计划申报经费,单位财务在每季度末对财务收支情况向办领导进行通报,加强了全年预算管理。

(2)贯彻执行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定,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机关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照规范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和科室进行内控情况的梳理和自查;严格贯彻执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与精神。

(3)建立健全整体支出管理内控制度,并进行完善和修订。

(4)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对机关的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及预算管理评价工作进行了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确了经费审批权限、管理要求、管理流程以及控制措施。

(5)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的配置、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高效,防止资产流失。

(6)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的预算、使用按照项目立项计划进度,资金按程序、合同拨付与专款使用;达到公开招标的项目,按程序规定实行公开招标。

(7)非税收入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的及时清缴入库,严格非税收入的管理。

(8)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发票的管理。票据的领用、保管、发放均由专人管理登记,确保财政票据使用的规范。

(9)内部审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所辖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努力提高综合管理能力,细化内部管理控制。

(10)严格 “三公经费”的控制。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招待费按标准接待、使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2、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7176.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 4444.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25.48万元,对个人和就家庭的补助330.24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为219.7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56.3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30.69万元,呈现良好态势,明细如下:

费用项目

2016年决

算支出

2017年预

算支出

2017年决

算支出

两年决算

差额

三公经费

变动率

三公经费

控制率

公车运行维护费

190.2000

90.0400

55.7885

因公出国经费

149.2900

7.5000

7.3308

公务接

待费

2.6000

293.1000

148.2799

合计

342.0900

390.6400

211.3992

-130.6908

-38.20%

54.12%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实际支出211.40万元,预算为390.64万元,控制率为54.12 %,支出比去年减少130.69万元。各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下属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其中:

合计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

111.2555

85.7861

18.1386

0.0000

7.3308

社保处

10.0190

3.8434

6.1756

0.0000

0.0000

医保处

25.4153

19.1106

6.3047

0.0000

0.0000

工伤处

19.4772

10.9717

8.5055

0.0000

0.0000

就业局

18.7297

13.5808

5.1489

0.0000

0.0000

档案中心

4.9672

3.9272

1.0400

0.0000

0.0000

创业培训中心

3.7470

0.6414

3.1056

0.0000

0.0000

职业鉴定中心

14.7962

7.4265

7.3697

0.0000

0.0000

养老保险管理处

2.9922

2.9922

0.0000

0.0000

0.0000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11.3993

148.2799

55.7886

0.0000

7.3308

(3)资金结余分析:2017年资金结余1789.99万元,比2016年减少909.67万元,上升96.77%,因此必须加强预算制度的管理。

(4)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分析:2017年固定资产纳入岳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截至2017年12月底止固定资产金额为7219.64万元,无闲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资产的购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节约使用国家资金;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变卖,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依法管理国有资产。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

5822.1535

5822.1535

社保处

225.3651

225.3651

医保处

138.1621

138.1621

工伤处

64.3535

64.3535

就业局

603.6753

603.6753

档案中心

20.8442

20.8442

创业培训中心

292.5401

292.5401

职业鉴定中心

48.9742

48.9742

养老保险

管理处

3.5700

3.5700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219.6380

7219.6380

3、项目支出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全年度项目资金投入738.79万元,其中局机关项目支出615.46万元,医保处项目支出 123.33万元。使用情况如下表:

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医保大楼升级改造

1233300.00

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

1085445.90

信息网络构建

671800.00

职称考试

933373.00

三支一扶资金

243877.20

劳动保障报刊

343025.00

巴陵友谊奖及圣诞招待

47060.00

四海揽才

921718.17

自主择业干部资金

548043.00

拒支报酬违法宣传

30450.00

军转安置

73084.00

劳动力市场运营费

693621.37

人才招聘活动

150000.00

网络维护费

368100.00

援藏专业技术人员经费

45000.00

合计

3012164.20

4375733.44

总合计

7387897.64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单位项目资金管理依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与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资金集合管理使用,采取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按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使用规定,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从严控制,重大财务事项集体决策防范风险、科学管理,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整体支出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我局年初根据上年度项目资金的运行情况与上级相关部门请示、沟通、确定目标管理任务,财政按年度预算安排项目、范围、额度预算下达,及时拨付。我单位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按照年初计划安排,项目经费开支范围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按审批程序、权限要求支付。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遵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支付行为。资金用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人才引进、军转安置、职称评审、计算机和职称考试、医保大厅升级改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费等等方面。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到规范化、科学化,保障了我单位履行单位职能正常运行,为民办实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整体支出行政效能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着力开展“强基础,保安全”主题活动,攻坚克难,务实有为,基本上超额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局共荣获省市多项荣誉。

(一)经济性评价方面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相同;“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度对部门预算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我局预算资金本年财政预算资金结余较大,较上年结余大幅上升。其他专项项目投入进度正常;“三公经费”和财政拨款支出“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财政资金的拨入,保证了我局履行职能,维护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的运转。2017年度,我局认真落实绩效管理目标,转变观念。根据该局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很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了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全年度整体支出资金7915.41万元,各项业务指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

(三)加强廉政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精准扶贫等工作。我局精准扶贫工作多次被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通报表扬, 在全市驻村扶贫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扶贫工作曾得到忠雄书记肯定。局系统荣获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全国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廉政建设取得成效。局党组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组会议议事、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全年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吃空饷”和涉砂经营等专项治理实现全覆盖。对未履行因私出国(境)报批手续诫勉谈话3人,对信访投诉对象提醒谈话2人。检查处理医疗机构45家,暂停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3家,拒付违规医保基金141.38万元。范行政执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参与上级行政复议案件32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6件。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5件,满意率达100%。

(四)坚持不懈保民生。

1、促进就业工作。

(1)落实政策促就业。将用足用好用活政策作为促进就业的重头戏来抓,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49万人,完成省定民生实事任务的106%;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2万人,完成116.6%;失业人员再就业2.79万人,完成103%。提升政府出台《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岳阳市创新创业项目征集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落实各类就业创业奖补资金1.7亿元。

(2)鼓励创业带就业。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持续上升,全市新增创业主体4.39万人,创业带动城乡就业7.88万人,带动城镇就业2.85万人,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举办创客沙龙和创意市集22期、创业培训班271期。湖南卫视对我市创客沙龙和创意市集的“双创”服务品牌进行重点推介。加强劳动技能鉴定工作。在资金帮扶方面,开展“助万人创基业、送贷款到基层”活动,全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2.7亿元,完成135.4%,成功扶持创业2900多人。承办全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会议,我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在示范引领方面,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平台3家,“湖南江湖名城众创空间”跻身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市“国字号”创业平台已达4家。

(3)重点帮扶保就业。全年实现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07万人,完成11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8%,零就业家庭100%动态清零。人才市场搭建用工需求平台拓展就业,全年举办招聘会48场,吸引8.8万多人次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1.9万多人次。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企招聘周”等活动,为就业困难对象联系用工单位560家,匹配就业岗位1.2万多个。发展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3916人实现“家门口”就业,全市家政从业人员累计达4.5万人。

2、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1)社会保险全面覆盖。市本级医疗保险新增参保单位221家,扩面2469人。社会保障卡覆盖406万人。全市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99.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8.8%,城乡医保参保率100%,社会保险由制度覆盖向全民享有转变,完成年度小康目标任务。

(2)征缴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32亿元,完成118.5%,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4478万元,完成101.7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2.26亿元,完成128.6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19.5亿元,完成115%,在职参保12.9万人,完成116%,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率100%;城镇职工(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62.58万人和515.6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征缴基金16.39亿元,完成142.5%;工伤保险参保77.77万人,完成100.7%,征缴基金3亿元,完成157.9%,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在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的前提下,失业保险基金征缴1.1亿元,完成171.4%,参保总人数38.14万人,完成101.7% 。

(3)保险待遇普遍提升。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实现十三连增,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达到2061元,较上年增加14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到位,人平增资150元左右。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78%、58%,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达到20万元。医保目录新增36种药品,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降低。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1233起,组织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1773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达到2596元/月。失业金待遇提高至1215元/月,给予126家单位稳岗补贴1226万元,受惠职工1.12万人,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预防失业作用充分发挥。

3、劳动收入分配逐步规范

全面调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人平每月增加300元。完成市本级611家单位3.13万人的津补贴调标工作。规范地方性补贴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牵头拟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地方性补贴奖金福利发放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得到一定程序的增长。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重新明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标。

(五)加强人才引进,积极招才引智。

1.规范管理激活潜能。全面推行“凡进必考,公开录用”。创设公平公正竞争环境,圆满完成公务员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任务等共计4.24万人次考试组考任务。简化调配手续,规范办理招录(聘)、人员流动调配手续1110人次。妥善安置军转干部137人,随调家属9人。完成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三支一扶”志愿者上岗培训。流动人才和企业职工档案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考核奖励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开展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30名专家入选。

2.认真承办“四海揽才”活动,根据全市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园区企业用人需求状况,积极主动加强与武汉等地高校对接,先后两次组织全市364家企事业单位赴武汉春、冬季人才招聘活动,组织部分企业赴深圳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会,提供岗位3216个,引进人才1055人,其中博士94人(含市委两批柔性引进博士63名在我市挂职),2780余名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博士研究生45人,硕士研究生120人),大批企事业单位喜获良才。坚持“以我为主、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方针,全市获批引智项目17项,争取资金94万元。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基地,推动引智成果社会化、产业化。注重引进外国专家智力支持,每年来岳工作交流的外国专家达 180人次,其中常年工作生活的20人。

3.人才总量位次跃升。充实完善岳阳人才信息库,新增收录人才信息14.33万人,更新人才信息7000多人次,累计录入人才信息57.11万人,实有入库人才数量跃居全省第二,基本完成中央、省属、市属、县区四级人才层次分类和岳阳市重点特色行业人才分类工作。人才信息库全省首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决策提供了强劲人才信息支撑。

(六)完成生育医保等改革

1.试点完成生育医保合并。按照“统一参保、统一基金收支、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确保待遇”的“四统一、一确保”要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基本完成,基金共济能力和管理效率有效提高,生育保险报销待遇提高10%。

2.整合城乡医保制度。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和政策衔接工作,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兜底保障“四位一体”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均衡了城乡待遇水平。

3.全城开通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全市共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医院28家(市本级14家,县市区14家)。备案符合转诊规定人员4908人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73人次、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6806人次。我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工作进度全省第一,代表湖南省接受国务院督查并获好评。

4.完善付费方式改革。出台《岳阳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定点医院协议支付方案》,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重点推行按单病种付费和总额控制下的多元复合式付费并存的支付方式改革,促使定点医院主动缩短住院时间,减少弹性收费。与69家定点医院签订年度医疗服务协议,基金支付1.7亿元,医保次均费用和次均费用增长率均低于湖南省其他地市,走在全省前列。

5.有序推进五险统一征缴。按照省人社厅“四统一”的经办模式,对已在各险种分别参保的单位,按照“逐步消化存量”原则,260家单位试点先行,逐步纳入;对新增参保单位,按照“一步到位”原则直接实施五险统一征缴

6.实施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有教师系列职称按改革方案进行过渡,统一了职称(职务)等级和职务名称。创新评审机制,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实施,评审时采取实地考核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形成了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七)加强就业扶贫工作。

1.就业扶贫重“造血”。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62万人,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09万人,分别完成116.6%和161.2%。就业扶贫工作在省脱贫攻坚实地考核中夺得满分。先后在中心城区和平江县举行两场大型招聘会,组织310家企业入场招聘,提供近万个技能要求低、条件限制少的工作岗位,促成2300多人成功就业。为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按照“培训机构列单、劳务输出地订单、贫困劳动力选单、政府买单”方式,开办稻田养虾、林下经济、挖机叉车驾驶等40多种实用技术培训。培训贫困家庭“两后生”854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为转移劳务输出,在全省率先建成贫困劳动力实名制数据库,录入6.35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信息和1.1万个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与发达地区签订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全市实现省内转移就业6077人、跨省转移就业8069人。

2.健康扶贫重“兜底”。将全市31.5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一半,特困人口全额补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为2.43万名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672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为全市26378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587万元。

3.驻村扶贫重“结对”。我局系统负责5个扶贫村和112户帮扶对象的脱贫解困任务,分别制定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和具体帮扶措施,确定村部建设、路桥改造、水利维护、光伏养殖、就业培训等扶贫开发项目30多个,多方筹措资金500多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已有13个扶贫项目成为带动村民脱贫增收的主渠道。局党组成员坚持每月走村入户一次以上,慰问帮扶对象160余人次,送出慰问金、生活物资共计6万余元。

(八)健全执法维权机制,全力以赴促和谐、保稳定

1.恶意欠薪行为有效遏制。全市受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25件,涉及农民工3910人,成功追回农民工工资3052万元。健全部门会商和联合办公制度,会同公安、住建、房产等部门实现齐抓共管。落实“非公十条”,建立非公企业劳动用工“双维护”制度。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察工作体系,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基本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网联动处理”,做到欠薪案件限时清零。对恶意欠薪符合刑事处罚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形成司法打击震慑。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拒不整改的用工企业,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对群体性重大投诉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实行通报和曝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今年已在本地主流媒体公开曝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

2.及时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出台《市人社局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事项由局信访办牵头协调、业务科室(经办机构)参与接访、局领导信访包案的处理机制。设置信访接待室,安排专人接访。现场接待来访群众反映问题或咨询政策1100余人次,出具各类信访文书245份。出台《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行带案下访,成功化解2家单位200多人因社保等问题进京赴省上访计划。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调解解决劳动纠纷980余件。

3.劳动合法用工成为主流。坚持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掌握企业用工信息,免费为企业提供样本合同2万多份,备案劳动合同17.3万多份,工资集体协商任务完成90 %以上。许可劳务派遣企业57家。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审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企业19 家,督促落实高温劳动保护。

四、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及结论

根据考评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单位的整体支出对落实社会保障和创业就业、人才引进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17年度自评分93分,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控制有待加强。当年资金结余为1789.99万元,2016年为909.67万元,比去年上升了96.77%,资金结余较大。目前我局的预算基本上由财务科负责编制,财务科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予以修订后汇总编制本年度预算,预算的科学、细化有待提高。

2、市本级服务机构服务问题被投诉现象有所减少,但窗口服务作风问题还是比较突出,全年共查处并整改市县区人社服务窗口作风问题33起,还需加强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创造优质人社服务窗口。

3、劳动保障监督机制还需健全,下岗就业、养老、社会保险、医保和工伤处置的问题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虽比以前有很大的进步,但是还未达到十分完善,欠薪结案率未能达到100%。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1、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组织专人定期对五大险种进行监督检查,防范风险,对于合同管理、基建项目管理等重要的经济活动,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项业务的流程,通过规范流程、完善制度,达到良好的控制效果。

2、加强对预算的管理。执行编制有标准、支付有约束、履行职责与预算挂钩的预算管理模式。健全例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计民生支出,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3、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创新行政执法模式,打造阳光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动态管理和运行监控,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相关利益和社会保障的执法监控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4、坚持民生为本,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员工工作作风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救业扶持政策,做好下岗人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资制度改革、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职业培训与产业发展相适应、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可支付财力达到应有的存量。努力实现创业有平台,就业有岗位,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人事分配制度趋于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的总体目标。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