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委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岳阳市委政法委2016-11-0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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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2015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中共岳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预算编码05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6年5月31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刘君

联络电话

07308889312

人员编制

29

实有人数

48

职能职责概述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综合实际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4、支持和监督政法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6、指导和管理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的工作。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8、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对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的任免提出意见。9、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岳委发【2001】70号)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

任务2: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任务3: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提升能力,不断提升现代社会治理水平;

任务4: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

任务5:着力保障投资创业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心理安全;

任务6: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切实加强法治岳阳建设;

任务7: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任务8:积极研究解决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为政法工作发展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15年,以保省先、创国优为动力,全力履行维稳第一责任,积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2015年全省综治民调中排第2位,全省金融生态评估中司法环境单项排第1位。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拔款

政府基金拔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拔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095.93

180.24

915.69

 

 

 

1、局机关

1095.93

180.24

915.6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26.7

710.7

680.32

233.03

216

169.23

 

1、局机关

926.7

710.7

680.32

233.03

216

169.23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49.72

21.6

28.12

0

0

1、局机关

49.72

21.6

28.12

0

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53.22

153.22

 

 

1、局机关

153.22

153.22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施完成

目标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控制到位,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到位。

目标2:控制预算调整率、资金支付进度正常,资金结余控制到位,“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到位,资金管理和使用合规,信息公开完善,执行政府采购及公务卡使用规范。

目标3: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利用率100%。

目标4:完成省、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

目标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控制到位,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到位。

目标2:控制算调整率、资金支付进度正常,资金结余控制到位,“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到位,资金管理和使用合规,信息公开完善,执行政府采购及公务卡使用规范。

目标3: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利用率100%。

目标4:落实市委办岳办【2015】17号、岳发【2015】11、19号目标任务。

整体支出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

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质量指标

指标1:综治考评覆盖全市。

已完成

指标2: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及时。

已完成

指标3:涉法涉诉救助金发放到位。

已完成

指标数量

指标1:全年全市开展综治民调2次(上半年/下半年各1次)。

已完成

指标2:全年全市表彰见义勇为先进1次。

已完成

指标3:全年全市开展综治民调暗访不少于100批次。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指标1:上半年、下半年开展综治民调

已完成

指标2:年底前表彰见义勇为先进。

已完成

指标3:年底前发放涉法涉诉救助金。

已完成

成本指标

指标1:表彰奖励综治民调先进(上半年/下半年各1批)。

已完成

指标2:推荐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1万元/人。

已完成

指标3:发放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0.5万-5万/人。

已完成

效益目标

社会效益

指标1: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

指标2:社会秩序安定,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

指标3: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投资创业者人身、财产、心理安全。

已完成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1:综治民调提质,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高。

指标2:弘扬社会正气,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广为传播。

已完成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100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徐雄

副书记

市委政法委

 

李军威

纪检组长

市委政法委

 

陈遇春

纪检组副组长

市委政法委

 

评价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刘君                                  联系电话:07308889312

五、评价报告综述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6】1号)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结果表明:市委政法委牢固树立“社会治安也是投资环境”理念,整体支出合理规范,维护了岳阳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社会秩序安定,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了投资创业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心理安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单位)概况

(一)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单位法人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伟雄。正处级行政单位,设置5个职能部室,按章程设置机关党委、纪检组。人员定编29人(行政27、事业2),实际财政统发工资在册人数47人,其中在职31人,含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16人,科及以下13人;退休16人,其中退休厅级干部3人,退休处级干部13人。自2005年来,连续接收部队转业干部8人,机关办公用车定编5辆,实际6辆。单位办公地址设南湖大道546号市委院内3号办公楼。单位主要职责(岳委发【2001】70号):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全市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综合实际研究制订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格执法的具体措施。4、支持和监督政法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6、指导和管理整顿铁路治安办公室的工作。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8、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对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的任免提出意见。9、组织查处政法系统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任务2: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任务3:转变观念、创新思维、提升能力,不断提升现代社会治理水平;任务4: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任务5:着力保障投资创业者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心理安全;任务6: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切实加强法治岳阳建设;任务7: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任务8:积极研究解决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为政法工作发展进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5年市委政法委共计支出92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0.32万元,基本支出710.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 216万元。2015年财政预算指标811.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市法学会工作、涉法涉诉司法救助、执法监督、综治、民调奖励、见义勇为、队伍建设、铁路联防治理(火车站反恐巡逻)、政法综治宣传、专项综治维稳及风险评估等项工作。

二、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 基本支出

2015年基本支出71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0。32万元,公用支出233.0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公用办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49.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1.6万元,公务用车运维28.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出国经费0万元。基本支出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一支笔”审签,遵循“用钱计划花,计划节约花”原则,严把“三关”,经手关看票据是否完整,合规有效、审核关看用钱是否真实,合理必要、审签关看是否全面规范。

(二) 专项支出

1、 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15年预内专项92万元;涉法涉诉救助金、综治民调奖励及见义勇为表彰实际支出专项资金216万元,其中综治民调及综治、见义勇为奖金109万元,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107万云。全部做到专款专用,拨付及时。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安排, 4月、9月开展全市综治民调工作,并分别召开了综治民调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盛荣华参加并讲话,对先进集中表彰。表彰奖励经费157万,其中2014年下半年民调成绩突出单位奖励70万元,2015年上半年民调成绩突出单位奖励62万元,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奖励15万,2014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0万;2015年度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发放52人107万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发放严格按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管理规定实行,综治民调及见义勇为奖励资金按财政政策发放拨付,专款专用,逐笔到人到单位。

三、 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 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涉法涉诉信访救助资金发放由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涉法涉诉)办公室具体分管,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负责,财务“一支笔“审签。

(二) 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根据“专款专用、谁申请谁负责”、“一支笔”审批的管理使用原则,由相关责任科室把关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对象、信访救助金额、息访息诉协议签订,分管副书记同意,经财务审核相关凭证、协议等报账依据,报财务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请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即时拨付涉访单位或转账到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户。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疑难积案,减少刑事案件中信访当事人因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反复上访的经济成本,节约涉法涉诉单位接访、处访时间和经济成本。

四、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5年度,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围绕中心,积极履职,通过对全市183个乡镇、12个县市区、167家市直单位、中央及省驻岳单位(含企业、高校)进行年度综治考评;4月、9月迎接省民调中心民调排队,组织对上述地区和单位的民调;对全市境内345公里铁路(含183公里京广铁路、162公里高铁)进行护路宣传、治安联防,巡路护线、排除隐患、化解矛盾;对全市范围内的乡镇、县市区、街道、居民点、商贸物流点等地进行不少于100批次定期或不定期暗访、督查,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全市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行事迹认定、慰问帮扶、表彰奖励、宣传引导;对全市政法单位进行执法状况考评;对符合政策条件的52名涉法涉诉信访救助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开展全市维稳、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整治、重大维稳事件领导责任追究、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综合分析,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对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明显。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市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发放原则,符合我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需要,达到“息访息诉”工作目的,节约社会成本和法律成本。综治、民调、维稳等各项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有效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通过对全市“见义勇为”10个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社会文明之风。社会治安稳定,无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发生。社会秩序安定,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投资创业者人身、财产、心理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2015年全省综治民调中排第2位,全省金融生态评估中司法环境单项排第1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的有关精神,涉法涉诉信访救助金发放必须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信访当事人签订息访息诉协议才能拨款,而信访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个别程序走到签订协议时反悔,导致信访救助金发放不能及时到人,社会重大事件维稳风险评估、重大群体性事件调处无专项经费,或专项经费逐年不增反降,专项经费不足,人员经费预算因人员增加、调资出现不足挤占专项经费。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及时根据单位重点项目跟进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投入

(15分)

预算配置

(15分)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三公经费”

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0.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重点支出

安排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5

5

 

过程

(40分)

预算执行(15分)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3

3

 

支付进度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扣完为止。

3

3

 

资金结余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3

3

 

“三公经费”

控制率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 ,扣完为止。

6

6

 

预算管理

(1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资金使用

合规性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拔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3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3

3

 

 

政府采购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1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公务卡刷卡率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3

3

 

资产管理

(10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资产管理

安全性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帐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固定资产

利用率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扣完为止。

5

5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

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产出(25分)

职责履行

(25分)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牵头对全市183个乡镇、12个县市区、167家市直单位、中央及省驻岳单位(含企业、高校)进行年度综治考评,确保省综治考评保先进优。

5

5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对全市境内345公里铁路(含183公里京广铁路、162公里高铁)进行护路宣传、治安联防,巡路护线、排除隐患、化解矛盾,确保铁路护路安全“零事故”。

7

7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稳控、化解、处置赴省进京集访,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评尽评,确保社会秩序安定,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

5

5

 

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弘扬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彰显社会正气。

2

2

 

省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投资创业者人身、财产、心理安全

2

2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见《中共岳阳市委办关于落实2015年全市政法和综治民调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岳办【2015】17号)

4

4

 

效果(20分)

履职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社会治安稳定,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

社会秩序安定,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下降。

综治民调提质进位,综治和信访考评分别保先进位。

企业发展环境优化、投资创业者人身、财产、心理安全。

15

5

 

社会效益

5

 

生态效益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综治民调提质进位,公众满意度提升。

5

5

 

总分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