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
项目单位 岳阳市路灯管理处
主管部门 岳阳市城管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17年 4月 10日
岳阳市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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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熊炳清 |
联系电话 |
8234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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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岳阳市城区 |
邮 编 |
4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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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2016年 1月起 至 2016年 12 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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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801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801 |
实际支出 (万元) |
801 |
结余(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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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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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省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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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 |
801 |
市财政 |
801 |
市财政 |
801 |
市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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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县市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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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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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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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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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 |
8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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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80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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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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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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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入2016年正常维护的21765盏路灯、1978.3KW功率公共部分亮化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亮化城市。 |
优质高效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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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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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城路灯盏数 |
21765盏 |
保障全城21765盏路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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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亮化设施功率 |
1978.3KW |
1978.3KW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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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路灯设施完好率 |
98% |
路灯设施完好率98%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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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灯率 |
98% |
亮灯率98%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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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路灯日运行 |
10小时 |
路灯日运行10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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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亮化日运行 |
4.5小时 |
公共亮化日运行4.5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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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控制支出在预算内 |
801万 |
控制支出在预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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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非以盈利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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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为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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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方便市民夜间出行 |
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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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夜间交通安全 |
保障了夜间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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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美化、亮化城市 |
美化、亮化了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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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市民满意率 |
100% |
市民满意率1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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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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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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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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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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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炳清 |
主任 |
市路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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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康 |
副主任 |
市路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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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蕾 |
亮化办专职副主任 |
市路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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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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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意见: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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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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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绩[2017]1号)要求,岳阳市路灯管理处对2016年度财政安排的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概况 岳阳市路灯管理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于岳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城区路灯照明及亮化设施进行维护管理。2016年市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801万元,用于全城21765盏路灯、1978.3KW功率亮化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该项目为常规公益性项目,虽无经济效益,但社会效益显著,保障了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达到了美化、亮化城市,方便市民夜间出行,保障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的预期目标。 (二)项目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 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2、《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3、《岳阳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管理办法》(2011年8月24日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 (三)项目绩效目标 实现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将岳阳市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江湖名城,提升岳阳对外形象和竞争力,加速岳阳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16年保障全城路灯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98%,市民满意率100%。 二、项目资金和实施管理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通知》核定2016年度路灯及公共亮化设施维护费为801万元,2016年度岳阳市路灯管理处实际收到财政局拨付的路灯及公共亮化设施维护费801万元,全部用于路灯及公共亮化设施的维护运行专项支出。岳阳市路灯管理处负责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的收付和使用,并记录专项款项的使用情况。路灯及公共亮化设施维护费的拨付是按路灯盏数、公用亮化设施功率和维护定额足额计算,列入财政预算。本着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的原则,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各项维护支出,最大程度上的避免了违规情况发生。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岳阳市路灯管理处负责岳阳市城区路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维护专项经费的使用。该处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人秘股、财务股、生产股、技术股、亮化管理股、三产办,其中生产股下设维修工程一队、维护工程二队、亮化维护三队、车队、监控中心、加工车间。各科室分工明细,其中维护工程一队、二队负责路灯维护维修,亮化维护三队负责公共亮化设施维护维修,监控中心负责路灯及公共亮化设施开光灯时间控制、故障报修信息采集及分派等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智能化管理系统为项目管理提供了技术保证 2006年岳阳市中心城区路灯监控系统建成,2014年岳阳大道、金鹗路和巴陵路、金凤桥路、竹荫街、洞庭南路等路灯监控设备也已安装到位,路灯、亮化实现智能化管理确保了故障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为保障市民夜间出入提供安全保证。 (2)绩效管理、整章建制为项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 我处制定了《2016年度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方案 》、《绩效考核方案》等系列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共亮化设施完好率、亮灯率提供了制度保证。对各部门一年的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并成立了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每月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目标管理考核小组采取不定期的查、看、督等方式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打分,并以此作为年终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局标准化考核方案,我处完善了《路灯维护标准化考核办法》,每月考核按考核分值进行奖励或处罚。在维护材料管理方面也继续沿用《路灯设施维护节支奖励办法》,提高维护资金使用效益。 (3)完善的内控管理为项目管理保驾护行 为确保资金合理、合规,岳阳市路灯管理处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支付流程分析,每一笔维护支出经过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证明签字,资金支付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及财务负责人复核,并严格执行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保证了整个项目组织工作的高效性、约束性、风险控制性,为合法、合理、合规使用资金使用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总体分析,路灯及公共亮化设施维护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了机构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实施合理,在执行风险控制方面有良好的约束机制。 三、 项目主要绩效分析 岳阳市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费财政支出项目取得良好的成效。 1、定量指标完成情况
2、定性指标完成情况 岳阳市道路照明建设及公共亮化工程的实施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保障了夜间交通安全,得到了绝大多数市民的赞扬。每到夜晚,各大文化广场灯火通明,市民载歌载舞,喜笑颜开,媒体对此进行了大量的报道,根据调查统计,2016年度,各大媒体关注的岳阳路灯及亮化效果的报道合计37篇,市民满意率为100%。 四、项目综合评价及结论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考评组认为,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维护运行项目从整体上看做到了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综合考评得分等级为“优”。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美化、亮化了城市,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及夜间道路安全。在此基础上,我处明年将争取资金,推动城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尽快启动,以实现节约电力资源,建设生态绿色城市的长远目标。 |
责任编辑:局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