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2017-02-1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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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岳阳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我市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计划发展科、贷款管理科、稽核监察科、财务管理科、信息管理科、项目贷款科;共设11个管理部和执法大队分别是:市直管理部、汨罗管理部、屈原管理部、云溪管理部、君山管理部、岳阳楼区管理部、平江县管理部、湘阴县管理部、华容县管理部、临湘市管理部、岳阳县管理部。各管理部负责为辖区内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各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39.23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39.2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33.95万元 。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社保调基及公积金信息网络升级等所需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839.23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3839.2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33.95万元,主要原因1、是根据2017年新工资标准调增了工资支出及社保调基;2、精准扶贫及税费增加;3、中心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采购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39.2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88.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6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2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1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4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5万元、信息网络购建30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9.25 万元,比2016年预算下降71.31万元,下降3.9%。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8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7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较2016年减少 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精神。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岳阳市住房公积金采购预算总额 4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岳阳市公积金中心2017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