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预算有关情况。2015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已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报告并审议通过,此次会议专题报告2016年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预算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编制原则
1、深化改革,健全预算体系。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体系,重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新增24家市属国有企业,实现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并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从15%提高到19%。落实《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要求,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将散装水泥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新征收的排污权出让收入,也相应编制专项预算。
2、以收定支,确保收支平衡。根据上年收入完成和政策变化情况,按照稳妥原则合理测算专项资金收入。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以收定支,确保收支平衡,不留赤字和硬缺口。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确保专款专用,让市直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腾出更多精力来抓政策落实,抓资金绩效。
3、统筹整合,保障发展重点。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推进跨部门资金的整合使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事关民生和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的重大项目,尤其是“621”行动的项目,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基金)优先保障。比如重点支持精准扶贫、农村规范建房、南湖三圈建设、铁山水资源保护和气象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等项目,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编制内容
市本级纳入2016年专项预算编制的共有三类18项资金,主要情况是:
(一)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
1、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预安排收入51840万元;预安排支出51840万元,主要项目有上缴省厅分成2808万元、体制补贴9215万元、市直学校基建和还债18126万元、教育事业专项21691万元等。
2、计划生育事业费:预安排支出3400万元,主要项目有利益导向支出2295万元(其中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100万元)、公共服务支出320万元、能力建设经费170万元、管理运行经费335万元等。
3、城建维护费:预安排收入36021万元;预安排支出36021万元,其中:安排到单位的补助和维护经费21771万元,安排到项目的维护经费14250万元。
4、城市配套费:预安排收入137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00万元、上年结转4242万元;预安排支出13742万元,主要项目有规划部门征收业务费475万元、返还补助下级财政3065万元、2016年规划编制经费1526万元、城区禁拆治违经费530万元、2016年城建计划财政需配套项目前期经费3400万元,公厕垃圾站项目以前年度结算资金800万元等。
5、污水处理费:预安排收入61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3100万元;预安排支出6100万元,主要项目有南津港一、二期、开发区、黄梅港3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4208万元、市政管理处9座污水提升泵站、泵房维护580万元、中心城区泵站维修改造和大修资金600万元、市污水处理管理处运行经费526万元等。
6、排污费:预安排收入3600万元;预安排支出3600万元,主要项目有环境监测能力建设610万元、环境监察、监测等运行经费929万元、污染源治理经费2061万元等。
7、电费附加:预安排收入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0万元、上年结转19万元;预安排支出819万元,主要项目有城区节日气氛营造经费300万元、市区分成及城区路灯提质改造、亮化电费等城建追加项目519万元。
8、排污权收入:预安排收入12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0万元、上年结转449万元;预安排支出1249万元,主要项目有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及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维护资金200万元、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指标回购或收购资金260万元、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资金789万元等。
9、水利建设资金:预安排收入14350万元;预安排支出14350万元,主要项目有水利工程建设5806万元、水利工程维护6832万元、应急渡汛和水利科技教育1712万元等。
10、水土保持补偿费:预安排收入200万元;预安排支出200万元,主要项目有专项工作经费60万元、中央分成20万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60万元等。
11、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费:预安排收入17192万元,其中:省管河道采区收入6850万元、上年结转10342万元;预安排支出17192万元,主要项目有河道与堤防工程11824万元、河道采砂基础工作520万元、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1124万元、计提专项资金3696万元等。
12、铁山水源保护与民生保障资金:预安排收入118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34万元、整合市本级相关专项资金5808万元、从排污费专项治理资金中安排240万元;预安排支出11882万元,主要项目有能力建设经费406万元、基础工作经费40万元、民生保障经费2699万元、设施维护经费791万元、项目建设经费7591万元等。
13、人防易地建设费:预安排收入5333万元;预安排支出5333万元,主要项目有人防疏散基地2100万元、人防经费征收成本240万元、人防工程维护39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620万元等。
14、水资源费:预安排收入249万元;预安排支出249万元,主要项目有征收业务费24万元、铁山水源保护与民生保障资金44万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21万元等。
15、新型墙体材料及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预安排收入419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29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70万元、上年结转59万元;预安排支出419万元,主要项目有推新、推散及示范工程160万元、禁实奖励资金102万元等。
1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安排收入12038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总价款117686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2000万元、划拨土地收入600万元、其他土地出让金收入100万元;预安排支出120386万元,主要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本支出74346万元、计提专项资金支出14775万元、企业改制支出2339万元、城建支出11106万元等。
(二)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预安排收入5618万元,其中:资本性收益1298万元、产权转让收入4320万元;预安排支出5618万元,主要项目有增加注册资本金286万元、企业改制成本5209万元等。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安排收入14407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9796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580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97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279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84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635万元;预安排支出1384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9796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701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16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107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32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297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650万元。
三、落实措施
为确保专项预算落到实处,将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是专项资金(基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资金管理的牵头部门,将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共同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在收入上,千方百计调动征管积极性;在支出上,尽量简化审批程序,及时组织资金,及时拨付使用,提高办事效率,形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工作合力。
(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统筹配置,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防止资金使用“碎片化”,集中财力办大事。改革财政投入方式,推广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扩大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对专项资金(基金)收支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对专项资金预算项目,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增强法治观念,硬化预算约束。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加强专项资金(基金)的收入组织、支出管理。专项资金(基金)预算一经批准,要严格按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各执收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期限征收,严禁减征、免征、缓征,确保各项收入征缴和计提执行到位。今年,将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专项的设立、调整、撤销和资金的分配、使用、执行。确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更加顺利,管理更加到位,更好地服务“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