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通报3月及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1-3月,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8%,同比下降11.5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534个省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16个,占97.4%,同比增加约0.2个百分点。
3月,全省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9%。其中,仅湘西州优良天数比例为100%。
纵观一季度,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8%,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7.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4.7%,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0%(38天),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2%(2天)。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中,PM2.5、PM10、O3、NO2的平均浓度同比上升。与上年同期相比,长株潭地区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一季度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怀化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邵阳市、娄底市、衡阳市、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岳阳市、益阳市和常德市。
一季度,14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4个,占98.0%;Ⅳ类水质断面2个(益阳市大通湖、洞庭湖岳阳湖区),约占1.3%;Ⅴ类水质断面1个(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占0.7%。
534个省考断面中(张家界市董家峪水库、岳阳市禹九村、益阳市沱江上坝口、常德市北民湖等4个断面未监测),Ⅰ~Ⅲ类水质断面516个,占97.4%,同比增加约0.2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断面12个,约占2.2%,同比减少约0.4个百分点;Ⅴ类水质断面1个(湘西州张排汇合口万溶江段),占0.2%;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郴州市临连大桥),占0.2%,同比增加约0.2个百分点。
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全省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按照20项基本指标进行水质类别评价,Ⅰ类水质水源地7个、Ⅱ类24个、Ⅲ类水质水源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3个水源地水质提高,28个保持稳定,1个下降。
洞庭湖湖体11个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湖区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磷平均浓度同比由0.054毫克/升下降为0.052毫克/升。其中,岳阳湖区为Ⅳ类水质,常德湖区和益阳湖区均为Ⅲ类水质。(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