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县政协党组原书记、主席、一级调研员刘铁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铁强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儿子失管失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款私存,致使国有资金使用失去监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铁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擅权妄为,私欲膨胀,前台当官,后门收钱,亦官亦商,一人当官,全家发财,亲朋获利。利用职权,靠项目吃项目,大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纪委给予刘铁强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王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