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根据决定,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774名,并应在2022年12月底前选举产生。
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方案是:长沙市69名,衡阳市63名,株洲市37名,湘潭市29名,邵阳市63名,岳阳市49名,常德市52名,张家界市19名,益阳市41名,郴州市44名,永州市51名,怀化市45名,娄底市38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8名,驻湘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28名,其余名额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另行分配。(记者 彭玮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