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9月6日电 (刘宾)根据当前旱情形势及后段发展趋势,按照《湖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省水利厅决定自9月6日15时起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级别提升至III级。
省水利厅要求各地按照III级应急响应要求,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意识,落实各项抗旱措施,继续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做好抗旱应急水源调度和技术支撑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努力保障生产生态用水需求,最大限度减小减轻干旱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