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自“水十条”2015年实施以来,我省下大力气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5%,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3%,已经超过“水十条”中“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左右”的目标要求。
目前,全省共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59座,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每日904.7万吨。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全面提升,全省已有94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长沙市有部分污水处理厂还达到了准四类水排放标准(严于一级A标准)。
同时,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由过去单纯依靠卫生填埋,逐步转变为焚烧协同处理、建材综合利用、堆肥等多元化处理方式。地级城市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3%,提前完成“水十条”中“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
我省还全面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基本覆盖。目前全省已有299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含重点镇103个),另有205个乡镇开工在建,开展前期工作的有300多个。长沙市、益阳南县、张家界永定区、慈利县等一批县市已率先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记者 陈淦璋)